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套乌拉斯台村2号地,150亩耕地公开竞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套乌拉斯台村2号地,150亩耕地公开竞价

土地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套乌拉斯台村
面积: 150亩(机动地150亩)
流转年限: 1年
土地类型: 农业用地-耕地-旱地
平价水: -
底价: 3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0万元
灌溉方式: 河灌
井数量: 0个
详细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 2024-10-31
报名保证金: 2000元
联系人: 阿地奴尔
联系电话: 199*****819
交易方式:
竞价时间: 2024-10-31 16:10
竞价地点: 套乌拉斯台村村委会
其它说明: 一、土地流转注意事项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草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草地使用性质及用途、草场严谨载牧。2.土地流转原则上不得超过放牧季,如放牧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在与乡村两级协商同意后可根据放牧需求延长流转时限。按要求统一线上签署自治区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加盖村委会公章。3.为保护草场资源合理利用,所流转的集体草场地不得耕翻,仅限于利用草场。4.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缴纳承包费时保险费同时缴纳,村级集体草场保险费缴纳至村委会。5.土地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如渠道建设、砂石路建设、土地平整等,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6.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7.放牧期间,护青保障由承包人(单位)自行负责,乡村两级协助管理。8.放牧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9.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牧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10.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二、报名须知1. 凡有能力承包经营草地代牧、愿意遵守草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2. 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 报名需提前缴纳草场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本次竞价的人员,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保证金不得他人代缴,请在报名日期截止前缴纳保证金,逾期缴纳视为无效报名无参与竞价资格。缴纳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缴纳账户号: 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一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土地信息一点击需要报名的土地信息报名一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一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注:如不会操作报名请及时联系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 阿地奴尔 199*****819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 (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其余人的保证金在十个工作日 (除周末节假日) 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三、竞价须知1、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2、参与竞价人数少于3人(不含)、应到场人数未达到半数以上、监督方未到场的,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4、竞价规则:本次发包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四、参与竞拍相关要求1、参与对象:凡有能力承包经营该村集体建设用地、愿意遵守保护土地法律规定、自愿参与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2、成交公告公示: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3、合同签订:受让方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网签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承包费用。注:成交人竞价结束后,需缴纳竞价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报名时请查看农村土地经营权公开流转竞价承诺书。4、合同备案:受让方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登记。五、竞拍注意事项1、参与人数少于3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4、公开竞价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人的十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成交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本年承包费;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竞价资格!六、竞价规则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考虑本村村民。

标签: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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