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息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建设4处非现场执法点和1处指挥中心:1.非现场执法站点系统;2.指挥中心;3.软件平台;4.号牌遮挡识别系统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4.1、本公示非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而为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4.2、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息县交通运输局因工作需要,拟对息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息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10月3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需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
(2)采购需求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采购需求是否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
(4)采购需求是否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5)采购需求是否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是否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6)采购需求是否严格落实《信阳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要求,是否将有违公平、公正以及相关歧视性条款、非量化条款列为资格限制条件和评分条件;
(7)采购需求是否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佘建浩 信阳市交通执法支队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彦奇 信阳市检查院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全文彬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4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08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息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息县息洲大道中段316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55*****399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兆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市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11号永利新苑东区3号楼1503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2*****068

标签: 非现场执法 系统建设 超限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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