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分析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分析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审计局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分析室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审计局 | ||
行政区域 | 中卫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0: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海文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审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行政中心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海文龙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海燕0955-*******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信息表.xlsx |
项目概况
中卫市审计局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分析室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C-ZWZC2024-026
项目名称:中卫市审计局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分析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卫市审计局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分析室改造项目,详细参数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信用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发送或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广厦世纪园东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填写清楚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审查通过后,在报名时间截止日,代理机构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请供应商及时查收邮件并回复。未按以上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审计局
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4楼
联系方式:海文龙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联系方式:刘海燕0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海文龙
电 话: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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