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津县2024年乌鸡市场布局项目店铺建设补助资金划拨的公示

关于盐津县2024年乌鸡市场布局项目店铺建设补助资金划拨的公示


截至目前,兴隆乡人民政府按照《盐津县2024年乌鸡市场布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店铺建设并验收完成12个,其中省级以上旗舰店1个,专卖店11个,申请划拨店铺建设补助资金43万元。根据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店铺名单、补助标准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1月7日,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

盐津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870-*******,电子邮箱:yjxcyfpbgs@163.com。

附件:盐津县兴隆乡盐津乌骨鸡销售店铺奖补花名册.xls

盐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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