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桥服务区烘焙工厂与罗东服务区中央厨房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榕桥服务区烘焙工厂与罗东服务区中央厨房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榕桥服务区烘焙工厂与罗东服务区中央厨房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委托,由招标组织实施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购中心就招标人所需的自有工厂劳务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榕桥服务区烘焙工厂与罗东服务区中央厨房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278
3、项目概况
为切实做好榕桥服务区烘焙工厂与罗东服务区中央厨房等业态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保证烘焙工厂和中央厨房的正常运转,将烘焙工厂和中央厨房的用工人员以劳务外包的方式委托给劳务外包单位统一管理。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为合同包一,招标内容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榕桥服务区烘焙工厂和罗东服务区中央厨房用工人员需求,分别暂按烘焙工厂25人,中央厨房19人,合计44人。实际劳务人员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增减和结算,中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2外包人员服务费包含劳务人员工资、服务管理费,结算时以招标人实际用工数量、金额据实计取,即:劳务服务费总额=(劳务服务人员个人应发工资×人员数量+临时用工劳务费)+服务管理费。
4.2.1外包人员服务费用包含劳务服务人员工资总额和服务管理费合计暂按325万元/年,其中,劳务人员工资预估282.6万元/年,服务管理费预估42.4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标人结算为准。结算时以服务管理费中标费率据实计取。
4.2.2服务管理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加班费、各种税费、人工、餐费、保险、劳保、差旅和交通费、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使用及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中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服务管理费=(外包劳务人员工资总额+临时用工劳务费)×服务管理费费率,服务管理费计取费率最高限价为15%,该计取费率作为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4.3最高投标限价:服务管理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5%,服务管理费费率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管理费费率固定不变。
4.4服务期限:两年,采用一年一签的模式签署。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开展进行考核,并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度合同。采购人无义务告知调查结果及对未续签原因予以解释。
4.5服务地点:榕桥服务区烘焙工厂、罗东服务区中央厨房。
4.6其他:榕桥服务区烘焙工厂和罗东服务区中央厨房劳务外包费用结算根据上述自有工厂需求实际派驻的用工人员数、招标确定的管理费标准比率和工资标准据实结算。因烘焙工厂和中央厨房业务或管理上的需要,需中标方增加长期派驻自有工厂人员的,服务费参考中标价结算,项目结算费用不超过中标价的1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应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 1 日至2024年11 月 7 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278),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zxx@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4年11 月26 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http:///)和福建高速集采平台(https://gsjc.fjetc.com/)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肖厝社区高速公路泉州北收费站第二幢二楼
联 系 人: 钟小姐
联系电话: 136*****9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6*****715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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