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阳县锦屏镇集中连片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宜阳县锦屏镇集中连片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宜阳县锦屏镇集中连片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4年宜阳县锦屏镇集中连片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2024〕1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409-******-04-01-******),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宜阳县锦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宜阳县锦屏镇集中连片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9-******-04-01-****** 2、项目编号:宜阳工施招标新(2024)0024号 3、项目地点:洛阳市宜阳县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宜阳县锦屏镇集中连片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农贸市场及安装工程,农贸市场为二层金属框架结构,一层层高4.7m、二层层高4.2m;农贸市场室外及管网工程,新建人行道块料,水泥混凝土道路,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及新建管网工程;新建农贸市场卫生间及安装工程;新建黄龙庙基础设施:道路硬化及公共厕所工程。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6、招标控制价:*******.97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工期: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须附技术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01日 至2024年11月0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锦屏镇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鑫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联 系 人:冯佳佳
电 话:136*****425
监管部门: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39*****8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示范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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