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工程项目供方信息库”的公告

关于征集“工程项目供方信息库”的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征集“工程项目供方信息库”的公告

一、征集内容

因江津区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以下简称“公路公司”)需要,现建立“工程项目供方信息库”,供方信息库分劳务分包单位库、专业分包单位库、材料供应商库、设备租赁商库。实施工程中的人工、机械、材料供应等原则上在“工程项目供方信息库”中确定。

二、征集条件

(一)劳务分包单位库、专业分包单位库

1.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许可证;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正常存续的状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5.2023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含300万元);

6.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及以上;

7.近三年未因招投标、非法弃标,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未因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被有关行政部门记录在案;未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未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材料供应商库、设备租赁商库

1.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类别相对应的企业资质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正常存续的状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5.2023年年度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含50万元);

6.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及以上;

7.近三年未因招投标、非法弃标,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未因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被有关行政部门记录在案;未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未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报名提交资料

(一)劳务分包单位库、专业分包单位库

1.入库申请书;

2.入库承诺书;

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企业法人签发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3年全年至2024年9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2024年最近一期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申报表;

7.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表;

8.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https://www.qcc.com/)或“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crc.org.cn/)查询企业相关信用信息打印后并加盖公章。

9.入库企业近三年经营状况承诺书(格式自理,包含是否近三年未因招投标、非法弃标,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未因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被有关行政部门记录在案;未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未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材料供应商库、设备租赁商库

1.入库申请书;

2.入库承诺书;

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企业法人签发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3年全年至2024年9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2024年最近一期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申报表;

7.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表;

8.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https://www.qcc.com/)或“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crc.org.cn/)查询企业相关信用信息打印后并加盖公章。

9.入库企业近三年经营状况承诺书(格式自理,包含是否近三年未因招投标、非法弃标,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未因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被有关行政部门记录在案;未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未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承担重点项目的供方,除上述基本条件符合要求外,还必须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现场考察主要对在建项目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情况、合同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考察,并咨询甲方、监理对供应商的综合评价。

四、供方入库考察、评价

(一)“工程项目供方信息库”分为合格供方管理库和不合格供方管理库。在供方提供完整资料后,由公路公司组织考察、推荐,按程序报批合格获准后,方可进入合格供方管理库。对于考察不合格的供方直接列入不合格供方信息库,一年内不再考察。

(二)同一品牌(厂商)的供方原则上由唯一经销商(联系人)进入合格供方管理库。对于考察不合格的列入不合格供方信息库,一年内不再考察。

(三)对不合格供方信息库内的供方一律不得使用。

(四)合格供方信息库内的供方,从入库之日起,一年内未中标则自动出库,后续需按程序重新入库。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征集采用公开自愿的原则,符合征集条件的供方可自行报名申请。

(一)发布公告时间

本次征集“工程项目供方信息库”于 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止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ggzydl.cqggzy.com/jiangjinweb/)上发布。

(二)报名起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09:30起至2024年11月22日10:30(北京时间)止,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服务商入库申请资料。

(三)报名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紫荆商务大厦2楼)。

(四)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单位鲜章)按提交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申请入库服务商资料》面页使用A4纸面页,用二号仿宋字体标明确“申请入XXX(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设备出租商)信息库资料”(如:申请入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库资料)。装订资料分别标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30,资格审查完成后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入库企业名单。

(六)服务商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料提交后不得补交、调整和撤回。

、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完成后,审查合格企业入库名单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ggzydl.cqggzy.com/jiangjinweb/)上公布结果,各报名企业可自行网上查询,也可拨打电话查询。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紫荆商务大厦2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77*****966

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 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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