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松北新城综合场馆PPP招标公告

松山区松北新城综合场馆PPP招标公告

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赤峰市松山区北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赤峰市松山区松北新城综合场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松北新城综合场馆PPP项目

项目编号:2016CG499FW

项目联系人:孙金岭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赤峰市松山区北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孙金岭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北方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赤峰市松山区御园·财富广场 B座701室

邮政编码: 024000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 ****-*******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赤峰市松山区松北新城综合场馆PPP项目社会资本

预算金额:19326.00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6年10月26日09:00至2016年11月01日 17: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可以持复印件进行报名,复印件上二维码可识别);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针对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成员方任何一方均可以报名,非建筑单位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二、供应商资格说明

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2015年度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以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融资能力需提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协议)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施工方面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近6个月正常缴纳社保,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亿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和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的市政工程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是投融资类项目(该合同范围下的项目可以是一个或多个)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或自公司成立以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行业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7. 供应商在递交申请前三年(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

8、松山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9、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需附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间;

10、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或财务投资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第1、6、7、8、9条要求,第2、4、5条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即可,第3条需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即可(但需同时满足本条全部内容)。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并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作为同一联合体的成员除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三、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四、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6年11月16日9时00分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 16日09 时 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赤峰市松山区松北新城综合场馆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以“关于采用PPP模式实施松北新城综合场馆相关事宜调度会议纪要”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赤峰市松山区北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

6.2.项目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北新城

6.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综合场馆一栋(城市规划展示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全民健身中心、文化馆、新闻传播中心、松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会职工活动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总规划用地面积37680平方米(56.5亩),总建筑面积37941平方米,其中,地上功能用房建筑面积26200平方米,地下功能用房建筑面积11741平方米

6.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供应商中标后,由中标人独资组建项目公司,采购人与中标人草签《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采购人与项目公司正式签定《PPP项目合同》,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供应商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运营维护权、工程附属设施管理养护维护权、获得政府付费权等。供应商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工程、工程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3865万元。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100%,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6.5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2年(2017年12月31日期建成交付使用并具备验收条件),运营期8年)。

6.6项目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6.7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七、其他补充事项

2016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场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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