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村天然气管道施工道路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山河村天然气管道施工道路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河村天然气管道施工道路恢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4: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 ||
预算金额 | ¥5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乔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2*****959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扬州市广陵区泰安镇金桥东路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 180*****1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乔工 192*****959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山河村天然气管道施工道路恢复工程.docx |
项目概况
山河村天然气管道施工道路恢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号
项目名称:山河村天然气管道施工道路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t******29_*******.htm" ignore="1">http://www.ccgp.gov.cn/zcfg/mof/******/t******29_*******.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泰安镇金桥东路24号
联系方式:朱 18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415室—418室
联系方式:乔工 192*****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 19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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