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发电机采购、安装及环保工程招标公告

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发电机采购、安装及环保工程招标公告







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发电机采购、安装及环保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朗睿投资有限公司现对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发电机采购、安装及环保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发电机采购、安装及环保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莲花砚路5号科创湾项目

二、招标单位及联系人

招标单位:广州朗睿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3*****61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财富世纪大厦

A1栋35楼龙盛安邦集团

电子邮箱:zhoushenggen@gdronsun.com

三、招标信息

1.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由招标单位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请有意向参投的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的有关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详见第二条)。

3.报名资料:

①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

②投标单位的企业介绍、营业执照、资质文件、ISO认证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③授权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五险一金证明、劳动合同;

④拟派驻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业绩证明文件;

⑤其他有关文件。

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不作公示。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招标单位将完整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招标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的电子文件发送至各投标单位的授权代理人的指定电子邮箱中。

6.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经盖章确认的纸质标书递交至招标单位联系地址。

7.开标:由招标单位内部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参与。

8.评标办法: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合格,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由招标单位自行评标,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9.招投标服务费: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下午17时前;

3.资格预审通过通知时间:2024年11月12日;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1月13日;

5.投标单位提出疑问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时前;

6.招标单位回复疑问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下午17时前;

7.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时前;

8.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12时;

10.项目踏勘时间:由投标单位自行安排。(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郑土明,159*****639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平方米,包含1#、2#、3#、4#、5#、6#、7#栋塔楼及两层地下车库。 工程指标以政府的正式批复文件以及正式下发的图纸为准。本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七局第六建筑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许可证详见附件3。

六、工程内容及范围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设计图及发包人需求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发电机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工程深化设计(含发电机组、发电机房环保降噪的深化设计,深化设计经发包人及设计院审核同意后实施)、发电机房降噪工程施工、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运输、仓储、机组安装、系统调试及检测、发电机工程竣工验收、环境保护检测及验收备案、工程资料归档、保修培训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二)承包范围

1.深化设计部分:含发电机组、发电机基础、排烟烟囱、控制信号缆、通气管及发电机系统相关的配套电气工程,发电机房降噪装修等相关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

2.电气施工部分:发电机组、排烟烟囱、储油罐、进排风风管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发电机房辅助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EPS柜、灯具、插座、排水设备、设备防雷接地、发电机控制屏与发电机F1配电柜密集母线安装;发电机配电柜至各低压配电房低压联络柜的信号线缆敷设连接;发电机系统相关的必要的联络管件等。

3.土建施工部分:发电机房内墙、天花隔音降噪工程;机房总配电箱(不含)出线端至灯具、防爆插座等配套用电设备;设备防雷接地。

4.调试、验收: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调试、试验、环境保护检测及验收备案,含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组织专家验收、项目调试及验收报告公示及完成验收信息系统登记备案、归档资料编制组卷等工作。



七、承包方式

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按承包范围和合同价款总价包干。综合单价应包含工程实体及非工程实体的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的总和。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并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总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费用的任何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履行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合价或费用内。

5.除非合同中另规定,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价已包括:投标报价中应已包括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规定,执行及完成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设备费(含损耗)、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成品保护费、机械设备及人工多次进出场费、中间报告、成果报告,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政府协调配合的费用)和措施费;投标单位还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设备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投标总价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6.发包人委托土建单位总承包对施工用水、施工临时用电进行管理,承包人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总包单位提供临水接驳点,本次工程报价无需考虑水费、电费,临电接驳的费用请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关于临时水电接驳,承包人应提前和总包协商申请,承包人不得私自自行接驳,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设计变更、新增工程及工程量清单外的工程项目造价结算方式按本文件合同协议条款的有关合同价款及调整的规定进行。

八、计价方式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根据甲方提供的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项目图纸,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资料 。

2.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招标人另外制定的原则外,项目列项及工程量的计算均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

3.合同价款包括合同文件规定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装运输费、材料设备到现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装卸费(除甲供材)、二次搬运费、技术资料提供费用、成品保护费、相关检测费、检验调试费、验收费、样品费、施工措施费、培训费、缺陷修复费用、清洁费、保险费、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汇率、关税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发生的费用、二次深化设计费用及图纸费用,采保费、规费、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费用,并考虑了风险因素以及为满足本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4.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深化设计费用及深化设计可预见的工作内容及措施费用在内,不因深化设计(包括因投标人深化设计错漏、报价缺失等)导致工序及材料的增加而调整。按照投标人深化后的报价清单进行现场验收及结算,提升的等级不增加费用。若实际施工与现场不符(包括实施的型号规格、工序、基层厚度减少),或有减少的或有降低等级、或由于投标人原因材料变更等引起的价格减少,均按实际情况结算。

5.增值税: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变动的,本合同的不含税综合单价保持不变,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合同的不含税金额为基础按照业务发生时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实际开具发票和办理收付款的含税总金额。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在以往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十、工期要求

1.总工期: 75 日历天。承包人须配合总体竣工计划完成发电机安装工程,并配合消防单位完成消防工程联动调试及验收。总体计划按下表工期执行,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计划节点做相应调整,并提前通知承包人。

序号

项目

工期

要求

1

深化设计

10天

发包人及设计院审核确认

2

生产制造及供货

20天

3

安装及环保工程

15天

4

调试、竣工验收及公示

30天

含发电机工程及环评验收公示

承包人必须根据总工期要求,做出履行整个合同各阶段内容的时间安排。

2.节点工期:承包人须在得到土建总包施工进度计划7日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可行的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详列施工各阶段和顺序以及所需的时间,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3.发包人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调整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工期有变动时以发包人现场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应安排进场施工。工期的顺延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工期及合同价款的要求。

4.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总工期已含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时间。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收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以使用投标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二、支付条款

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 形式支付。

1.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2.货到现场经甲方、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开箱验收合格,且乙方安装完毕经双方办理确认手续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3.工程安装完工经甲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结算文件,甲方应在甲乙双方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

4.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给乙方(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且乙方在保修期内无违约行为的)。

5.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付款申请单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通过税务部门认证后,甲方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并当本合同价款付至结算总价的97%时,乙方应提供剩余款项(以结算总额计算)的全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甲方不接受乙方委托收款,乙方单位名称必须与帐户名称一致。

十三、履约保证

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由中标单位自行选择。

①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但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合格的费用)

②履约保函(由银行出具且经甲方认可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为合同金额的10%,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须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出具,并经发包人对有关条款进行确定方可有效。

十四、其他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单位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存在行贿情形的。

招标单位:广州朗睿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广东,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广州

标签: 环保工程 信息技术 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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