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地方-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地方-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11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4]11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地方)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3】*****号、津开审批【20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港海事局 ,建设资金为 1599.11 万元,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1599.1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002.07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港海事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地方),建设规模为2002.07平方米,本项目在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国家)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本次建设内容包括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地方)和生产辅助用房(地方)两个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2002.07㎡。其中新建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地方),建筑面积为1012.19㎡,为单层丁类仓库;新建生产辅助用房(地方)为三层民用建筑,建筑面积 989.88㎡。本工程仅建设上述两个建筑单体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室外道路、照明、停车场、景观等均依托于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国家)项目,总投资额1599.1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港区西港池西侧岸线西北侧、已建工作船泊位后方,毗邻港务大楼。项目北侧为工作船码头,西侧为港务大楼,东侧为通用码头及堆场,南侧为空地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地方)施工,招标范围:本次建设内容包括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地方)和生产辅助用房(地方)两个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2002.07㎡。其中新建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地方),建筑面积为1012.19㎡,为单层丁类仓库,最大跨度 24.8 米;新建生产辅助用房(地方)为三层民用建筑,建筑面积 989.88㎡,最大跨度为 7.6 米。本工程仅建设上述两个建筑单体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室外道路、照明、停车场、景观等均依托于天津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国家)项目。本项目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无地下,最大基坑深度1.65米,最高高度15.8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012.19㎡。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002.07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所发图纸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1261.9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6年06月0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单独配置;(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公司携带:投标服务平台对该工程项目的关注截图加盖公章 、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港海事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欣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北穿港路南港航运服务中心A504
邮政编码:****** 联系人:侯林涛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二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邢炜、张海伦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11月0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港海事局 受理负责人:侯林涛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北穿港路南港航运服务中心A504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设备 溢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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