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分校食堂吊顶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南山分校食堂吊顶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锦州市实验学校南山分校食堂吊顶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锦州市实验学校
行政区域 太和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15: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溪林苑16-82号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溪林苑16-82号二楼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锦州市实验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锦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女士041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溪林苑16-82号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女士0416-*******

项目概况

锦州市实验学校南山分校食堂吊顶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溪林苑16-82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CZB*******

项目名称:锦州市实验学校南山分校食堂吊顶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溪林苑16-82号二楼

方式:现场领取/线上领取(线上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把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我公司邮箱,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邮寄至我公司,具体接收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溪林苑16-82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溪林苑16-82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到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实验学校     

地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溪林苑16-82号二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16-*******

 

标签: 南山分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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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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