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第一小学教学电脑采购竞价公告
兴安县第一小学教学电脑采购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兴安县第一小学教学电脑采购
项目编号:620*****12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彭美琴 139*****995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7 09:00 - 2024-11-07 09:46
采购单位:兴安县教育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台式整机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台式整机; 主机:1、主板,电源等关键部件有原厂商统一品牌标志; 2、CPU:华为海思麒麟9000C或以上,配置风扇导流罩。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表;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正版麒麟/UOS操作系统,三年服务期。正版WPS/永中办公软件三年服务期。正版数科/福昕软件版式软件,一年服务期。正版奇安信/360 一年服务期。;显示器:同品牌≥23.8英寸宽屏IPS LED背光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920x1080(16:9),亮度不低于250,对比度不低于1000:1,响应时间≤2ms,具有低蓝光护眼功能。; 次要参数要求: | 52台 | ******.00 | HUAWEI华为擎云W585x |
响应附件要求:必须上传推荐品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HUAWEI”品牌)的《商标注册证》、《品牌授权书》证明文件给采购单位查验,如出现所提供材料不符招标要求或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材料,则视为虚假应标,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兴安县 兴安镇 教育路132号教育局院内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包括产品购置,安装,调试,管理,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建筑垃圾清运,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交通维护,安全措施,临时设计的场地和税点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章必须支付的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仅限推荐品牌型号,不接受推荐品牌外的产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设备的品牌,配置。配置必须是原厂出厂标配,否则报价无效。 质量保证: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安装合格之日起台式计算机保期3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更换所有故障配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质保期所更换的零配件必须是原厂全新的零配件,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二.合同签订:★(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 三.付款方式:所有产品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剩余70%合同款于60日内付清(无息)。 本项目的资金拨付根据项目资金的到账情况及财政部门的付款流程、付款期限执行,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 四.品牌要求: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HUAWEI华为擎云W585x 国产台式电脑。其余品牌报价无效,做废标处理。 五.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 六.其他:★1.必须上传推荐品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HUAWEI”品牌)的《商标注册证》、《品牌授权书》证明文件给采购单位查验,如出现所提供材料不符招标要求或无法提供所要求的材料,则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将依法向政采云平台举报,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予以禁止报价,扣除诚信分等惩罚,政采云全平台各区联动生效。★2.签订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品牌授权书》及《供货及服务承诺书》(体现保修时间)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
标签: 教学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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