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茅岗一社石岗商业街2号商铺租赁项目招租公告茅集资挂
黄埔区茅岗一社石岗商业街2号商铺租赁项目招租公告茅集资挂
交易编号:茅集资挂********
现有黄埔区茅岗一社石岗商业街2号商铺租赁项目对外公开招租,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石岗商业街2号商铺;
(二)资产类型:店铺;
(三)占地面积:约44.96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89.92平方米;
(四)项目经营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项目所在位置:黄埔大道北长干岭石岗商业街;
(六)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七)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
(八)租赁年限:3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租金:2500元/宗·月;
(十一)合同押金:三个月租金;
(十二)递增情况:每1年递增一次,从第2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8%;
(十三)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十四)其他说明:
1.商铺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引入“散乱污”企业;
2.该资产不能从事沐足、桑拿、麻将、网吧等服务行业的经营。
二、租赁人条件
(一)意向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意向人是独立法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机构负责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三)符合资产所有权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1.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黄埔区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2.竞投人或竞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
三、联系方式:
请有意承租的个人或单位与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茅岗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系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茅岗路288号茅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5
联系人:周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159*****914、136*****644
网址:https://www.gzhp3zy.com
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茅岗股份经济联合社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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