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环卫服务中心工程第三方检测
新站高新区环卫服务中心工程第三方检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4XZGSFW*****
2.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环卫服务中心工程第三方检测
3.项目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
4.项目单位: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新站高新区环卫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位于九顶山路和西淝河路交口西北角,占地面积约*****.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200平方米(含地下设备用房)。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转运用房、室外污水处理站、配套设施用房、停车场及配套的附属设施等。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28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
1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新站高新区环卫服务中心工程第三方检测。包括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消防、排水管线竣工测量、混凝土原材及相关检验、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相关检验、预拌砂浆相关检验、幕墙工程相关检验、防水材料相关检验、桩基工程相关检验、砌体材料相关检验、装饰装修材料相关检验、保温节能材料相关检验、水电材料相关检验、室内环境相关检验、工程实体检测、涉及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园区道排检测:园区道路压实度、排水管、砼管、检查井盖、水畀、路沿石、检查井模块、沥青混合料、路面强度厚度等、防雷检测、沉降观测、排水畅通性影像检测、水质检测、CCTV检测、以及其他检测。
二、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1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
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③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具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1.3 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不包含施工企业自检项目),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
(2)单个合同检测费不低于19万元。
3.其他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关于首次使用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说明》。
(2)潜在供应商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徽易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我要参与”并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联系人:费工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18室
联系人:杨柯
电 话:0551-********
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徽易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51-********
4.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新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电 话:0551-********
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若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徽易采网站(https://www.huiyicai.cn/)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http://www.ahtba.org.cn/)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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