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丹阳“信达·香堤国际”二期地质勘察工程已经丹开委投[2016]11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二、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丹阳开发区八纬路北侧、九纬路南侧、云阳集团药业公司东侧、滨河路西侧。
2.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9700.2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1761.3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90140平方米、商业面积10021.3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800平方米、社区用房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938.93平方米。
3.招标范围:丹阳“信达·香堤国际”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详细勘察,提供合格的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45 万元
5.勘察工期:工期为45 日历天(含提供地质勘察成果报告)
6.质量要求:提供的岩土勘察成果真实有效,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地质勘察工程(详细勘察)、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对施工图设计单位及施工全过程等的配合服务
4.1勘察内容要求:
1、查明场地勘察深度范围内各层地基土的土性特征、埋藏条件和变化状况;
2、提供各层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3、分析评价天然地基,提供持力层及其承载力特征值;
4、选择桩基持力层,提供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估算沉降量;
5、查明场地20m深度范围内砂质粉土或沙土的液化可能性;
6、查明场地内地下水的埋藏状况和对混凝土有无腐蚀性;
7、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8、土层波速测试,测定土层之等效剪切波速;
9、勘察钻孔、方法取样、水文地质、土工试验、原位测试、测量定位应依国标与地方要求严格执行,并达到通过图审与现场验收的标准;
10、提交报告内容应依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4章提供;
11、应提供电子文档与光盘;
12、在勘察工作中,要切实重视勘察质量,对不合格的勘察资料应坚决予以否定,推到重来;
13、要严格按照勘察进度要求施工,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按时安全完成全部野外工作;
14、勘察单位须以岩土工程师的立场,提出基础型式建议;
15、实际打桩作业时,勘察单位须至现场处理突发状况及验桩等相关事项。
16、对勘察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17、提供天然地基或桩基础或围护结构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基础和围护结构的选型、单桩承载力,桩长和施工方法提出建议;
18、提出确保基础及围护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建议及措施;
19、论证地下水、土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方案、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
20、勘察人承诺在本工程后期免费提供验槽,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等配合服务,做到随叫随到,否则引起的工期延误由勘察人负责;
21、勘察人应编制本项目详勘勘孔布点建议,并报主体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岩土工程勘察专业);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评标细则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70分,技术标30分),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商务标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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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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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勘察报价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5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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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勘察进度
| 满足招标人勘察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的不得分,每提前一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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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以职称证书原件为准。)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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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获奖情况
| 获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得1分,获县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得0.5分,最高不超过3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以证书原件为准。)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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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业绩
| 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 。(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中不能完整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需建设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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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中不能完整体现类似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的,需建设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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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后续配合服务承诺
| 后续施工图设计阶段、基础施工阶段配合服务承诺。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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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以证书原件为准)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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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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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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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体概述,对勘察的总体设想及总体规划
|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按优、中、差三个等级打分:优(4分)、中(2.5分)、差(1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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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勘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勘察范围、深度等的说明
|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按优、中、差三个等级打分:优(4分)、中(2.5分)、差(1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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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及资历情况
|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按优、中、差三个等级打分:优(3分)、中(2分)、差(1分)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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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每个分部项目的勘察的实施方案
|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按优、中、差三个等级打分:优(4分)、中(2.5分)、差(1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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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勘察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按优、中、差三个等级打分:优(4分)、中(2.5分)、差(1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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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文明施工、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按优、中、差三个等级打分:优(4分)、中(2.5分)、差(1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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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已有设施、管线的保护和加固以及对地下文物、化石类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保护措施
|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按优、中、差三个等级打分:优(4分)、中(2.5分)、差(1分)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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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械设备配置情况
| 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按优、中、差三个等级打分:优(3分)、中(2分)、差(1分)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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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类似项目是指近5年(2011年10月至2016年10月)内勘察过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合同原件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建设方出具相关证明)。
2.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技术标计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去掉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的平均分为技术标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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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工程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九、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dyzgw.com.cn),于2016年 10 月 26 日08:00至2016年11 月15 日09: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本工程截标、开标时间为:2016年11 月15 日09:00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2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咨询电话:
****-******** ******** 186*****188。CA办理完成后,到丹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信息科办理CA激活入库。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十、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十一、本工程投标保证金:9000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或
159*****462)联系。
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3.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这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在符合性检查资料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以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地质勘查成果报告并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且取得审查意见书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其他
1.付款方式: (1)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勘察工作后(勘察人所有勘察过程的资料及终孔记录应经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现场签认,否则成果不予计量和确认),发包人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勘察人支付合同价的30%;提交正式地勘成果报告并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且取得审查意见书后,发包人在七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的55%;基础验收合格且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并经确认后,勘察人开具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剩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主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勘察人需在每次申请支付工程款前,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
5. 施工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6.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十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银杏路18号
联系人:景萍 传真:0511-
******** 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朱叶萍 传真:
****-******** 电话:
****-********十六、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zbb86921822@sina.com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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