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师范教育建设基地”项目电梯采购询价公告
“国家师范教育建设基地”项目电梯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四局/集采中心/南昌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01 15:45:54
投标截至时间:2024-11-06 10:00:00
内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师范教育建设基地”项目电梯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CR24(2024)-GZSD-WZCG-087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师范教育建设基地”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1月06日10时00分之前在铁建云链平台上完成报价。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包件号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供货周期 | 保证金 |
1 | 电梯 | DT | 井道净尺寸(宽×深):2500*2400mm 提升高度、速度:16.2m、1.75m/s | 台 | 1 | 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内 | 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2 | 电梯 | 井道净尺寸(宽×深):2200*2200mm 提升高度、速度:16.2m、1.75m/s | 台 | 2 | ||||
3 | 电梯 | 井道净尺寸(宽×深):2500*2400mm 提升高度、速度:63m、1.75m/s | 台 | 3 |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具有客梯制造A级资质以及安装、维修、改造B级资质;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价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制造商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OHSAS*****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电梯安装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供货业绩要求:供货业绩:须提供报价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业主指定品牌:奥的斯Gen 3 Peak。
三、与货物相关的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货物品牌、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验收、售后税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内}
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者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6.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提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7.质量保证期:自货物交验合格之日起6个月。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时间:随货物到场时间
(2)验收方法:第三方检测或采购人自检
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货物签收单。此验收合格的单据只作为核对货物供应数量,不作为判定货物最终质量的依据。
四、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1)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
(2)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安装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供应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对应的合同单价、供应期间制作当期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王勇)签字并盖甲方项目印章(印章字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师范教育建设基地”项目经理部)确认后,乙方再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向甲方申请结算付款。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结算单据、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审核通过的将按合同约定付款,审核不通过的甲方可以拒绝付款,并在1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原因直到乙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单据为止。
2.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甲方对乙方单据(当期结算单、增值税发票等)审核通过后6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70%;第一笔付款后3个月内支付到当期结算金额的80%,剩余20%的尾款在供货结束、乙方最后一批单据被甲方审核通过且无质量问题后6个月内支清。甲方最迟在乙方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后3年内付清全部尾款。
(2)支付方式:甲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或使用票据(票据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铁建银信、中企云信、中铁建财务公司电票、银行承兑汇票、其他票据)付款,使用票据支付金额占比例不低于双方总结算金额的30%。对票据支付的产生贴息、兑付手续费等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付款宽限期: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款,乙方同意给予 2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亦不计违约金(利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合同。在付款宽限期满后,甲方仍逾期支付(含质量保证金)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的1%为年利率,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基数(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款项)的方式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利息)。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 1%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若甲方支付欠款的当天,乙方未书面主张该欠款之违约金(利息)的,则视为乙方放弃要求甲方承担该欠款部分产生的违约责任。
五、报价资料提交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六、其他
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师范教育建设基地”项目部};如发生所报价格偏离市场实际价格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询价单位有权否决该次报价。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师范教育建设基地”项目部
联系方式:182*****924(王先生)
采购组织: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南昌分中心
联系方式:199*****592(陈先生)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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