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市龙华区农村公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专项改造项目测量单位遴选公告

口市龙华区农村公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专项改造项目测量单位遴选公告

为加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我单位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口市龙华区农村公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专项改造项目的测量单位,欢迎测量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城乡道路规划建设站(以下简称委托人)

二、项目情况:

拟对城西、龙桥、龙泉、新坡等4个镇新建农村公路共计33.188公里(其中,城西镇0.2公里,龙桥镇1.6公里,龙泉镇12公里,新坡镇19.388公里),拓宽农村公路共计29.14公里(其中,城西镇3公里,龙桥镇3公里,龙泉镇20公里,新坡镇3.14公里),并对海口市龙华区7条主要农村公路进行黑化,全长约27.85米。建成后会显著提升龙华区各镇新的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具有积极意义。建设总投资约*****万元。

三、服务范围

依法依规完成本项目的1:500现状地形图测绘工作,为项目初步设计提供地形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资格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要求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关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五、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双方签名);四是按规范配备相关专业人员(提交相应技术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提交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并附上有关报价依据文件,明确下浮率及金额)。

3、提供近三年开展相关工作业绩情况(需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测量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依法予以限制。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附网页截图)。

5.近三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2.委托人将根据资格情况、服务保证、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并进行对比选出符合该项目的测量单位。

3.所有参与报名的测量单位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委托人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4.报名资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示要求,且不可撤回。

5.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委托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获取、递交文件时间及方式

1.递交时间及方式: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17时30分。递交方式:派送或邮寄至下方指定地点。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金园办公区(海垦街道金园路2号)一号楼508室。

3.联系电话:0898-********

海口市龙华区城乡道路规划建设站

2024年11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灾减灾 专项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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