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石道河至楼街公路辉南至楼街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县道石道河至楼街公路辉南至楼街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经审查,2016年10月24日我局拟对县道石道河至楼街公路辉南至楼街段
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0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142号
邮 编:135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县道石道河至楼街公路辉南至楼街段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路线起点位于辉南镇五道街与原镇内老朝长线交叉口处,经高家街,孙家街、盖家街、德龙堡,至楼街朝鲜族乡,终点与省道207辉南至三道沟公路(原省道长白公路)相接 |
建设单位 | 辉南县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艺格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路线全长17.459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修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废渣不得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跨河桥梁基础施工应在枯水期进行,并应采取围堰、钻孔桩等施工工艺,桥墩施工产生的泥浆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干化后弃置于弃土(渣)场,不得随意倾倒。桥面设置地表径流收集处理设施,桥下须设置事故储存池,收集处理初期雨水及风险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水。 2、生态: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后进行场地平整,临时取土场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占用农田、林地等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做好生态恢复或补偿。 3、噪声:运营期应采取环保搬迁、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治理措施,确保满足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预留资金,加强敏感点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或处置。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严禁乱倾倒施工产生的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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