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凯旋一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花二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广海路延长线之健康路至职教中心路段监理
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凯旋一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花二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广海路延长线之健康路至职教中心路段监理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_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凯旋一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花二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广海路延长线之健康路至职教中心路段)】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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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凯旋一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花二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广海路延长线之健康路至职教中心路段)】监理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凯旋一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花二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广海路延长线之健康路至职教中心路段)】监理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凯旋一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花二路);高州市宝光片区(二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广海路延长线之健康路至职教中心路段)】监理于2024年10月2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一阶段评审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审查情况是否符合 符合“○” 不符合“×”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商务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具有有效的签署和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不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情形。 | ||
资格审查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的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的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的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的规定。 | ||
原件核对 | 符合招标文件5.2.1原件核对要求。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审查结论 | 是否通过初步评审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栏填写“通过”“不通过”) | ||
评委签名 |
更正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审查情况是否符合 符合“○” 不符合“×”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商务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具有有效的签署和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不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情形。 | ||
资格审查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的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的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的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的规定。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审查结论 | 是否通过初步评审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栏填写“通过”“不通过”) | ||
评委签名 |
二、删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节投标人须知“5.2原件核对”。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高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所
2024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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