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高速和昌九高速路容路貌专项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机场高速和昌九高速路容路貌专项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网运营管理公司以赣交投路网工程字〔2024〕11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网运营管理公司以赣交投路网工程字〔2024〕11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列入2024年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费用,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管理中心永修养护所,其中机场高速部分发包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北管理中心,昌九高速南段部分发包人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管理中心永修养护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响应人积极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机场高速和昌九高速南段路容路貌专项整治提升工程施工项目为中分带路沿石更换复绿、路侧绿化种植、互通三角区绿化种植、声屏障优化、边坡优化、交通安全设施更换等。工程总预算292.5629万元。
2.2 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机场高速和昌九高速南段路容路貌专项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缺陷维修等工作。
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段,即JA合同段。
2.3 计划工期
本采购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预计2024年11月开工,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响应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信誉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1、2、3、4、5、6。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审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日至2024年11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发送时请注明“机场高速和昌九高速路容路貌专项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不含节假日),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响应人报名邮箱内。响应人收到询比采购文件后请及时回复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无效,不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单位介绍信格式详见附件2。
4.2 采购文件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逾期不售。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组织召开现场踏勘和响应预备会。
5.2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0时00分,请响应人于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将响应文件递交采购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艾城镇永修养护所四楼会议室。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现场递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管理中心永修养护所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艾城镇永修养护所
联系人:雷先生
电 话:137*****074
网 址:https://www.jxgsgl.com/cbzx/Index.shtml(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第一时间在该网址公布)
永修养护所
2024年10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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