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五局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康宁道安国路—兴河路等11条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智能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五局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康宁道安国路—兴河路等11条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智能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水电五局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康宁道(安国路—兴河路)等11条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智能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 |||||||||||||||||||||||||||||||||||||||||||||||||||||
标段(包)编号:D110*****110167*****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康宁道(安国路-兴河路)等11条路智能交通工程已由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北辰发改投资[202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康宁道(安国路—兴河路)等11条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智能交通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康宁道(安国路—兴河路)等11条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EPC工程,建设规模为8441.743米,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11条路的道路、4座桥梁及配套管线工程。其中主干路2条,次干路2条,支路7条,跨渠桥4座,每座桥长45.06米,每座跨径布置为3*13m,最大排水方涵 4000×2600m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绿化工程等。 2.3 项目工期:6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2月01日。 2.4 招标范围:医药谷11条道路的配套的智能交通工程,主要包含信号灯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的外场设备布置、通讯链路、电源设计、视频监控系统、电源系统、通讯链路管道系统等专业分包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个;资金已落实;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无。 3.1.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一个(已完工或新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4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单位信用信息截图),非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考核合格(B)证。 3.1.6 中标人数:1个。 3.2 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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