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新城片区重点区域增设智能监控设备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新城片区重点区域增设智能监控设备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新城片区重点区域增设智能监控设备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 |
采购人 | 重庆江北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 |
服务内容 | 包含:实施智能监管空地布置图一张、企业与空地管理、现场视频监控、移动终端应用等。对于国有空地使用终端设备,以达到对国有空地实时动态检测,到对国有空地火情动态、渣土防控、等数据的实时监管,对燃火火情及时报警;对渣土车通过视频抓拍、过往渣土车次等数据实时监管等技术服务相关工作。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弱电智能化建设类)业绩至少一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万元(含税)。 5、供应商需提供授权证书,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产品质量:为保障产品质量,所投网络摄像机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认证,且提供检测认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鲜章);设备生产厂商具备“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荣誉(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
服务时限说明 | 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30日时限完成 |
服务金额 | ¥******.0元至¥******.0元 |
金额说明 | 该项目最高现限价16万元,最低限价15.2万元,最终以结算审计报告据实结算。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11-06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江北新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155*****459)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新城片区重点区域增设智能监控设备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采购说明.pdf |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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