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副食品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我部拟对副食品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ESYH-F1038

三、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日-11月7日

四、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预算:2480万元(该项目共分3包,1包:冻货类、水产类、果蔬类680万元、2包:肉类(畜肉、禽肉)890万元、3包:蛋、奶、干调、预包装类910万元)。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至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仅为项目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军队采购网公告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生 王先生

电 话:133*****389 199*****103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99*****107

附件1:副食品采购需求计划

附件2: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

标签: 副食品采购 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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