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智能交通、路灯及交通安全设施FS标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22〕21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余姚市交通运输局以余交工〔2022〕3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交通、路灯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梁周线快速路的先行实施段,路线根据规划要求沿规划预留走廊带进行敷设,全线采用高架+地面道路的建设形式。实施内容为南雷南路至姚州大桥段(含姚州大桥)的地面道路和阳明西路以南段的高架。其中地面道路起点位于南雷南路路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至姚州大桥北侧桥头,终点桩号K6+910,长6.910公里;高架起点位于新庄路以西,起点桩号K1+062.7,世南西路以南段采用整体式高架,路线走向与地面道路一致,世南西路以北段利用姚州大桥老桥,在老桥两侧新建分离式高架,终点至阳明西路,分离式高架桥左线终点桩号ZK6+596.7,右线终点桩号YK6+576.7,长5.514公里(其中左线长5.534公里,右线长5.514公里)。
本项目采用高架+地面道路的建设形式,高架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快速路功能,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地面道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主干路功能,除姚州大桥利用段外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出入口平行匝道设计速度均为40km/h。
本项目共设置高架桥1座,其中左线长5.534公里,右线长5.514公里,设中小桥220m/6座,另含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平面交叉11处。本项目批复概算约40.33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5.38亿元。本次招标对应的批复概算为
*****万元,对应的施工图预算为9607.37万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FS。
招标范围为:全线范围内的智能交通、路灯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1)智能交通包括全线范围内的信号控制及交通违法检测系统(电子警察)、匝道控制系统、可变车道系统、高架违法闯禁系统、超速检测系统、违法变道抓拍系统、交通诱导系统(LED 可变情报板)、高架智能监控系统、交警监控中心接入与平台扩容等智能交通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2)路灯包括全线范围内的灯具、灯杆、多功能综合杆件、管道、管线、配电系统、控制系统等照明系统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3)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全线范围内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轮廓标、防眩设施、防抛网、防撞设施、限高架、通航设施(含航道船舶卡口)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10个月(30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余姚经济开发区西南园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智能交通、路灯及交通安全设施FS标段施工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以上对应资质在评审时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以上对应资质在评审时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承担全部智能交通、路灯施工任务,并负责委派项目经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投标人须缴纳系统平台使用费 100 元。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舜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1号金融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10楼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88*****962
电子邮件:nbjtppp@163.com
监督部门: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