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先导区碳12坊水蓄冷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关于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先导区碳12坊水蓄冷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先导区(碳12坊)水蓄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GZ2024-NG-138A

二、招标内容: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先导区(碳12坊)水蓄冷项目

三、工期:15天

四、投标人要求: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二)特殊条件:

1. 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社保证明(投标人自有职工)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截图,截图须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其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缴纳,500元/份,售出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及项目预算:

1.投标保证金:

①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00元)

②交纳方式:投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方式(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不接受现金,在2024年11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给代理机构。

③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账号:3220 1986 4800 5250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萧林路支行

④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本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叁仟捌佰捌拾肆元陆角玖分(¥:*******.69元)

3.本项目最高限价: 95.38万元。

4.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①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②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4楼会议室

4.接收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八、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4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套(U盘)

4.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512-********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401、501室

联系人:张爱忠 王燕 联系电话:0512-********

(3)此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监督电话: 0512-********

十、本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 园区 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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