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溶剂环氧淡水舱涂料

无溶剂环氧淡水舱涂料

项目编号:GXCZ-A1-*********

根据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复的《询价方案》,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溶剂环氧淡水舱涂料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本项目进行邀请询价。

一、 项目名称

无溶剂环氧淡水舱涂料。

二、 项目编号

GXCZ-A1-*********

三、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无溶剂环氧淡水舱涂料

以技术要求书为准

92.72

2024-12-30分批供货

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 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 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装备资金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基本要求

6.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效力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6.1.2 供应商经营状态正常,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符合所投产品类别经营许可登记范围(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1.3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JD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和质量认证等相关资质(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提供的自询价邀请函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税(完税)证明为准,无需依法缴税的提供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的自询价邀请函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无需缴费的提供证明材料)、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的企业财务制度为准)、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以报价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元以上,加权平均净资产权重近一年占50%、近二年占30%、近三年占20%(以提供的自询价邀请函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三年内的完整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中须明确体现企业年净资产,JD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6.1.5 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以提供的自有生产场地产权证书,或生产场地租赁证明与产权方产权证书为准)、设施设备(以提供的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为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应至少具备相应的代理或销售授权资质(以有效的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为准);

6.1.6 供应商近三年(以报价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JD、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事项处罚期内,未被JD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1.7 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报价产品生产厂家及其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企业(个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20日内对应网站的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应当体现截图日期,截图以随文件发放的示例图为准);

6.1.8 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合同履约情况、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水平(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1.9 供应商须具备按时交货能力以及对合同交货期临时变更的适应能力(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1.10 供应商须满足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自助服务平台成功注册,申请渠道:https://csscm.csrda.com(同时提供《报价人资格条件承诺函》;注册成功证明截图,截图内容显示:注册审查通过,报价人名称);

6.1.11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独立性要求

6.2.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承诺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报价(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3 项目实施要求

6.3.1 供应商须提供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以对应本项目的证明材料为准);

6.3.2 供应商须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③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6.3.3 供应商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须包含全部采购内容。对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⑤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⑥报价单位具有证书但证书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须承诺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扩项,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以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如存在情形⑥的需要提供)为准,承诺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6.3.4 供应商须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响应内容。①取得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②正在办理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③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④新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以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准);

6.3.5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按照GJB9001C标准制度《质量保证大纲》、管理程序及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质量计划。签订《质量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由采购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3.6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物资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3.7 供应商须承诺供货时能提供技术要求书中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4 其他要求

6.4.1 须从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6.4.2 成交供应商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向处于J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含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处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采购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4.3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其成交无效,采购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已支付部分应全部予以退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按照集团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6.4.4 供应商不参与报价或递交报价文件的,必须于报价或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七、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7.1 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0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 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院内主楼国信招标。

7.3 发售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请各供应商按要求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领取文件。

注:1.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询价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不予发放询价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报价资格符合情况以询价小组判定为准。

2.供应商入库注册须知。单位注册的入口链接地址(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如应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注册导致保证金及后续评审受影响,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7.4 《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裴女士010-********、张先生186*****996购买询价文件。

八、 报名资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效力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8.2 供应商经营状态正常,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符合所投产品类别经营许可登记范围(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3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JD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和质量认证等相关资质(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提供的自询价邀请函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税(完税)证明为准,无需依法缴税的提供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的自询价邀请函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无需缴费的提供证明材料)、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的企业财务制度为准)、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以报价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100万元以上,加权平均净资产权重近一年占50%、近二年占30%、近三年占20%(以提供的自询价邀请函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三年内的完整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中须明确体现企业年净资产,JD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8.5 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以提供的自有生产场地产权证书,或生产场地租赁证明与产权方产权证书为准)、设施设备(以提供的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为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应至少具备相应的代理或销售授权资质(以有效的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为准);

8.6 供应商近三年(以报价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JD、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事项处罚期内,未被JD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7 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报价产品生产厂家及其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企业(个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20日内对应网站的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应当体现截图日期,截图以随文件发放的示例图为准);

8.8 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合同履约情况、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水平(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9 供应商须具备按时交货能力以及对合同交货期临时变更的适应能力(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10 供应商须满足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自助服务平台成功注册,申请渠道:https://csscm.csrda.com(同时提供《报价人资格条件承诺函》;注册成功证明截图,截图内容显示:注册审查通过,报价人名称);

8.11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2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承诺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报价(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14 供应商须提供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以对应本项目的证明材料为准);

8.15 供应商须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③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8.16 供应商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须包含全部采购内容。对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⑤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⑥报价单位具有证书但证书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须承诺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扩项,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以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如存在情形⑥的需要提供)为准,承诺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8.17 供应商须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响应内容。①取得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②正在办理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③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④新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以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准);

8.18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按照GJB9001C标准制度《质量保证大纲》、管理程序及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质量计划。签订《质量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由采购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19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物资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8.20 供应商须承诺供货时能提供技术要求书中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21 须从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8.22 成交供应商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向处于J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含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处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采购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23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其成交无效,采购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已支付部分应全部予以退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按照集团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24 供应商不参与报价或递交报价文件的,必须于报价或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8.25 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26“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提交截图(已经注册的提供已注册截图)。

九、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报价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8点00分

(二)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00分

(三)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百年港湾7号楼4层423室。

(四)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十、 报价时间、地点

(一) 报价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00分。

(二) 报价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百年港湾7号楼4层423室。

十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院内主楼国信招标

邮 编:******

联 系 人:马先生、高先生、吕先生

电 话:132*****888133*****533137*****730

电 子邮 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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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氧 涂料 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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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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