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城市雾霾监测网络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城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2016年兴城市雾霾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NJJHLD2016CG009),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前来报名参加。
1、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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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2
| 包括备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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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2
| 包括备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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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2
| 包括备用机
|
4
| 臭氧分析仪
| 2
| 包括备用机
|
5
| 零气发生器
| 2
| 包括备用机
|
6
| 多种气体动态校准仪(含气相滴定)
| 2
| 包括备用机
|
7
| 颗粒物PM10分析仪
| 2
| 包括备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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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颗粒物PM2.5分析仪
| 2
| 包括备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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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装机柜
| 1
| 含标气、减压阀、转接头、采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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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站房(3*5)
| 1
| 高标板房。防静电、隔离间、安装打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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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气象六参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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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校准流量计
| 2
| 高、低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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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数据化质控平台
| 1
| VPN、工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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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城市摄影系统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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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能见度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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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格投标单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供应商除符合以上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主要设备(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颗粒物(PM10)分析仪、及颗粒物(PM2.5)分析仪、动态气体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数据采集器)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出具的经销代理授权书和设备运营维护授权书。
3、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在葫芦岛政府采购网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进入葫芦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葫芦岛市政府采购办,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
****-*******。
4、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未按照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5、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01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
6、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标书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标书。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按照文件规定方式递交到以下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凯丽酒店二楼会议室(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6-2号,电话:
****-*******)
8、投标文件的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兴城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王敏
电 话: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
****-*******传 真: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