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模型驱动的成本预算绩效研究科研平台采购公告
大模型驱动的成本预算绩效研究科研平台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C********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大模型驱动的成本预算绩效研究科研平台。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
大模型驱动的成本预算绩效研究科研平台 | 1 | 套 |
参数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评分等级 | 参数说明 |
---|---|---|---|
智能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系统的计算性能 | 是 | 核心指标 | 搭载高性能处理器,具备≥48核心,支持≥6TB内存,能支持大规模并行计算和深度学习任务的高效运行,能够兼容包括但不限于TensorFlow、PyTorch等主流框架,确保平台具备处理大规模数据、训练复杂模型的强大计算能力。(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自动化成本预算数据采集与抓取功能 | 是 | 核心指标 | 平台需内置自动化数据采集与抓取模块,支持从多个数据源(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财务系统、外部数据库、互联网资源等)自动采集和集成成本预算数据。无需用户后续手动干预,平台能够自动运行数据采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清洗、整合和转换。该模块需具备智能化规则设定功能,用户可以预先设定抓取规则,系统会依据规则定期采集最新的数据,并提供实时数据更新功能,确保科研团队随时获取最新的预算数据进行分析。(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定制化大模型算法开发与科研支持 | 是 | 核心指标 | 平台需能为科研团队提供定制化大模型算法开发环境,内置全面的深度学习框架支持,用户可以通过集成的开发工具设计、训练、优化符合科研需求的专属模型。平台需支持通过集成算法和自定义开发,实现对成本预算模型的自动优化、模型训练与验证,帮助科研团队快速验证科研假设,提升预算管理的预测精度和分析效率。(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全流程数据管理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平台需提供完善的数据治理解决方案,从数据采集、清洗到质量管理、数据安全进行全方位管理。通过内置的多层次加密技术,确保敏感科研数据的安全性与隐私保护,防止数据泄露或未经授权的访问。同时,数据治理模块支持自动发现数据异常,确保数据一致性,并提供灾难恢复和自动化备份功能,确保科研项目数据的长期保存与可靠性。(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可视化分析与高级报告生成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平台需内置直观的可视化分析工具,帮助科研团队实时展示成本预算的关键绩效指标和分析结果。平台需支持多维度的数据展示,通过交互式图表、仪表盘呈现成本预算趋势、偏差分析、预测性结果,为科研团队的决策提供支持。可生成定制化的高级分析报告,报告需涵盖详细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建议,报告支持包括但不限于PDF、Excel等格式输出,便于科研团队共享和存档。(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算法开发与扩展支持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平台需支持用户进行定制化算法开发,同时兼容主流的Python编程语言。科研团队可以根据需求灵活开发或集成新的算法,扩展现有大模型功能,满足不同领域的科研需求。平台可与现有的科研工具和系统无缝对接,确保科研项目的高效推进和扩展性。(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评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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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是 | 质保期内用户将享有包括系统更新、故障排除、7x24小时技术支持等服务,确保科研团队在使用过程中得到及时的技术支持和问题解决,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包含此条款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60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15人、不低于40小时的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3年。 | 3年4年5年及以上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支付2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80% | |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310*****400*********
户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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