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干线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单 招标公告

墩干线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单 招标公告

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单一来源信息公示
项目类别:服务/工程服务/其他类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非招项目名称 :

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11-01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11-01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11-05 00:00:00

采购项目单位联系人 :

张宇

采购项目单位联系人方式 :
异议受理人(监督人) :

李春泉

异议受理人(监督人)联系方式 :
项目单位 :
管网集团(新疆)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单一来源原因 :
(7)采购金额小,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
拟选商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
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工程起自芨芨湖首站,止于了墩末站,途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哈密市伊州区,线路长度250公里,管径914毫米,设计压力12兆帕,设计年输量60亿方、最大日输气能力2730万方。沿线设置3座输气站场,其中新建站场2座(芨芨湖首站、木垒清管站),与西气东输二线、三线、四线合建站场1座(了墩末站);设置8座阀室。
具体理由 :

由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为原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项目响应人,于2024年06月27日签订的《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GWLH13-2024-034),并已组织开展与干线相关的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故选择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进行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项目的独家谈判。

其他 :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应包含:1.项目说明2.服务内容3.服务地点4服务期限5.服务队伍要求6.服务软件条件7.硬件设施配备8.服务方式9.服务质量10.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11.计量与支付12.验收与成果交付13.其它要求等内容 详见谈判方案和谈判文件
采购范围说明 :
开展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包括:对站场、阀室和管道线路等项目用地进行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对永久用地站址选择及管道线路的路由选择给出意见建议,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并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敏感区等,编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所需的各项报告(含勘测定界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等),代表甲方办理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所需的审查要件(满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最多审1次标准化清单(2023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发〔2023〕27 号)),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其他专项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开展用地报批相关工作。 并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认真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报批要求所需的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技术审查报告、踏勘论证报告或是节地报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等各类报告,若本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地、历史文化保护、重要生态资源、重要设施等,需取得并提供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各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类审查意见; 2)用地预审资料组卷及报批:包括项目资料收集、用地资料和图纸资料制作及整理、电子系统报批录入,取得管道沿线所经各县市区级自然资源部门初步审查意见,最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地州市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和批复文件。 3)缴纳涉及的所有规费、测绘费、购买专业规划图等必要图件资料,以及报审所需的用地边界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等各类坐标要求。 4)按西部管道公司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完成地预审与选址过程的全部资料,不得缺失。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描述
备注
01
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开展准东煤制天然气管道工程(芨芨湖-了墩干线)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包括:对站场、阀室和管道线路等项目用地进行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对永久用地站址选择及管道线路的路由选择给出意见建议,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并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敏感区等,编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所需的各项报告(含勘测定界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等),代表甲方办理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所需的审查要件(满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最多审1次标准化清单(2023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发〔2023〕27 号)),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其他专项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开展用地报批相关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天然气管道工 规划选址 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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