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林业局森林消防设备物资招标公告
乡宁县林业局森林消防设备物资招标公告
乡宁县林业局森林消防设备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乡宁县林业局委托,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就森林消防设备物资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确认成交人,现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森林消防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JSF【2016】-126
三、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日内
质保期:2年
四、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名时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出具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之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报价人领取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企业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主要设备的检测报告;
5、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季度的报价人的纳税凭证;
6、上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代理人须持有所属企业正式职工的有效证明(聘用合同及社保等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递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
(1)查询申请函;(2)招标公告;(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4)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无在建证明;(5)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原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9)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0)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1)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查询联系:乡宁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联系人:闫主任
查询电话:****-*******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0月28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4、询价文件售价:¥:30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七、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评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乡宁县林业局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139*****58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编:041000
E--mail:hclffgs6713331@163.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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