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7年翻车机备件框架协议采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直接采购项目情况公示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3日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7年翻车机备件框架协议采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直接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协议范围包括集团公司使用的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翻车机备件。框架备件包括由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身生产的、非国标的、直接与生产检修、维护相关的翻车机备件。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三、特定供应商情况
3.1供应商名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直接采购适用条件: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围绕核心主业需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情形,确需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人已分级履行决策程序后报上级企业备案。
□采购人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属于集团公司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提供或者研发的。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
无。
五、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异议投诉受理电话:400-010-1086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华夏幸福创新中心A座7层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181*****289电子邮件:d_gao@chng.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邹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129
电 子 邮 件:w_zou@chng.com.cn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