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芜湖市湾沚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为引导社会组织深层次参与公益服务,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推动湾沚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芜湖市湾沚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组织部

中共芜湖市湾沚区委社会工作部

芜湖市湾沚区民政局

芜湖市湾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芜湖市湾沚区妇女联合会

芜湖市湾沚区残疾人联合会

共青团芜湖市湾沚区委员会

(二)资助单位

芜湖市湾沚区慈善协会

(三)责任分工

1. 主办单位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有关活动经费。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评选和督导评估工作。

2. 承办单位受主办单位委托,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评选,对立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为立项单位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对活动成效和经验进行全方位归纳总结和宣传推广。

二、项目范围

(一)项目类型、数量和经费预算金额

1.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

(1)社会组织扶持类,鼓励成立未满5年的区级社会组织围绕儿童青少年服务、为老服务、助残服务、救助帮困等领域中的一类领域开展服务,要求项目具有探索性与创新性、注重项目社会影响力以及对组织自身能力的提升。拟资助3个项目,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5万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5万元。

(2)社会组织提升类,支持区级社会组织围绕困境儿童服务、为老服务、助残服务、救助帮困等领域开展服务,要求项目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进行深化和拓展,追求较高的社会效益、品牌效益和广泛的影响力。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5万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0万元。

2. 未成年人关爱项目。

(1)“阳光助残”关爱残疾儿童,以公益课堂、社会实践、关爱活动、宣传推广等方式,依托专业教师和爱心志愿者,为残疾儿童提供音乐、绘画等公益课程,全年不少于40节;全年开展“微心愿”活动、探访等关爱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全年组织开展残疾儿童户外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5场;制作关爱残疾儿童公益短视频,通过网络、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发布项目动态和活动信息,吸引更多人参与关爱行动。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4万元。

(2)“童心圆”爱心妈妈关爱,采取爱心妈妈招募与培训、儿童信息收集与匹配、爱心活动组织、项目宣传推广等方式,为湾沚区120名儿童找到爱心妈妈,建立结对关系;组织不少于一个季度1次集体活动,一年两次的爱心妈妈专业培训,全年探访不少于3次的爱心活动,丰富儿童的生活;全面开展家庭教育、儿童科普等类型活动不少于6场,提高社会对儿童关爱问题的关注度。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4万元。

(3)青春护航从“心”开始项目,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心理咨询以及走访全区困境青少年儿童,动态掌握其心理状况。依托湾沚区校外未成年心理健康辅导站,组织心理健康专业志愿者在辅导站周末进行常态化坐班,为社区青少年儿童提供心理咨询、疏导等服务。组织志愿者对社区内青少年儿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状态。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如心理健康进校园等活动。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5万元。

3.“沚为同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1)温情流淌 融入湾沚,打造湾沚镇流动儿童“融入有支持”品牌项目。面向湾沚镇流动儿童,常态化开展监测摸排,定期入户走访,并通过动态更新流动儿童信息台账,及时掌握流动儿童情况,为有需求的流动儿童分类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课后辅导等服务。开展城市融入活动,提供阅读指导、书信陪伴等文娱活动,丰富流动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举办破冰行动、游学等活动帮助流动儿童熟悉社区环境,促进其融入湾沚生活。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5万元。

(2)法润护童 “典”亮未来,打造湾沚镇困境儿童“守法有引导”品牌项目。面向湾沚镇困境儿童,定期入户走访,进行法治系列宣传教育。组织困境儿童前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亲身体验法庭程序、观看法治教育微电影、学习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知识,开展法律知识问答竞赛,增强困境儿童法治意识。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0万元(其中含湾沚镇3万)。

(3)童心筑梦 放飞理想,打造六郎镇困境儿童“信仰有支撑”品牌项目。面向六郎镇困境儿童,定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平等交流、参与决策、热爱生活,帮助其建立信仰支撑。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7万元。

(4)“辛”心相印 与爱同行,打造陶辛镇困境儿童“心灵有呵护”品牌项目。面向陶辛镇困境儿童,建立心理健康服务阵地,为其提供心理辅导和成长指导,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和监测,及早发现并干预困境儿童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定期开展结对帮扶亲子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困境儿童共同参与,建立友谊,提升社交能力和自我价值感。通过开展团体活动收集小心愿,并帮助困境儿童实现力所能及的小心愿。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0万元(其中含陶辛镇3万)。

(5)安全有我 守护启航,打造红杨镇困境儿童“自护有能力”品牌项目。面向红杨镇困境儿童及留守儿童,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准确识别危险源,提高其对危险的判断及安全自护、应急避险等能力;通过开展实践活动,如一起洗衣洗碗、制作简单菜肴等,提升留守儿童的生活自理和自我管理能力,让他们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7万元。

(6)春晖寸草 情暖花桥,打造花桥镇困境儿童“养育有保障”品牌项目。面向花桥镇困境儿童,开展入户探访工作,建立入户档案,开展上门探访服务,探访次数平均每月每个儿童不低于2次,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性教育安全自护、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普及等活动,针对家庭出现变故或者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儿童开展个案辅导,切实解决儿童家庭实际困难。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7万元。

4. 为老服务项目。

(1)老年人融入社会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出行、陪诊、助配餐、现代化设备使用培训及辅助操作等一系列支持服务,促进老年人更好融入现代化、数字化生活。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3万元。

(2)乡村振兴老年大学项目。面向全市老年退休人群,以“行走课堂”为特色,结合旅居康养,进行集中教学。课程包含康养、音乐、舞蹈、人文修身等内容,将田野风光、文旅资源作为研学课堂,让老人住着民宿、吃着土菜、快乐学习,健康生活,把课堂变成乐活阵地,将美丽乡村变为研学课堂。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0万元。

(3)“有家也有爱”湾沚区“物业+”居家养老服务提升项目。为湾沚镇城区内小区及周边覆盖范围内的独居、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要求分类进行摸底,确定服务人数,项目周期内总服务次数2000次,每次上门服务不少于40分钟。(可根据实际摸底人数和服务对象具体情况制定单人每月服务次数)。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6万元。具体服务如下:

上门探访:每月至少开展2次走访探视,观察老人生活起居,居家安全提醒,配合村居录入探访关爱小程序。

助餐助洁: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上门送餐、居室打扫服务。

心理慰藉服务:为有需求的老人开展心理慰藉服务,有规范心理辅导记录。

生活护理服务:为不能自理老人提供翻身拍背、协助进餐、行走、如厕、防褥疮等。

文化娱乐:引导老人到周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参加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人精神生活。

5. 精神障碍者康复服务项目。对湾沚镇区域内病情稳定、需要康复且有康复意愿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联合专业医师团队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前期评估工作,为有康复意愿的患者建立档案,提供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疾病与健康管理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和相关第三方服务。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0万元。

6. 上海下放户服务项目。面向湾沚区五个镇上海下放户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摸清现状底数,完善登记台账(登记表格自行设计),开展社会化服务。根据人员实际分类开展关爱服务,人均每月不少于2次上门走访探视、心理慰藉、志愿服务等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40分钟。该项目共资助2个项目,湾沚镇169人服务项目,拟资助资金9.5万元;其余镇163人服务项目,拟资助资金9.2万元,共拟资助金额为18.7万元。

7.“沚手相助 救在身边”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面向湾沚区困难群众,通过“大数据”+“铁脚板”等方式,摸排身心障碍者、失独老人、失业青年等不同群体、不同困境、不同需求的服务对象,以“个案”+“服务”为方法,按需提供服务,助力摆脱困境。项目承接机构在区民政局的指导下,通过电话沟通访谈、入户走访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的意愿,形成年度服务对象名单(项目实施原则上不少于10户)。在全面掌握困难家庭状况及需求基础上,采取“政策+服务+心理”等综合救助帮扶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就医陪护、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个人能力提升、家庭关系改善、家庭整体功能重构等专业服务,努力实现救助对象从“被助”转向“自助”。拟资助5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2.5万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2.5万元。

8.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以湾沚区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室为依托,开展多种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包括个案辅导、专题讲座“四进”活动等,为婚姻当事人及家庭开展“家庭和谐”主题服务,营造良好的“家庭和谐文化”氛围,切实发挥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解困、引导、支持、疏导和发展的引领功能,形成家和“三风”引领的社会氛围,全力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7万元。

9.“红杨温度”系列志愿服务项目。面向红杨镇全镇困境、留守儿童,困难老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开展政策宣讲、走访关爱、精神关怀等服务。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3万元。

10.优抚服务项目。走访六郎镇、花桥镇烈属、因公牺牲遗属、因病牺牲遗属、老年烈士子女、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边海防家属等,关注帮扶解困和传播弘扬红色精神,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如亲子志愿者团队,分层分类开展走访工作了解这些革命烈士和家属的感人事迹。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2万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4万元。

11.微公益创投项目。围绕湾沚区居民切实需求,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为民服务活动。如儿童青少年服务、为老服务、助残服务、救助帮困等领域服务的项目。通过入户走访、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提供亲情陪伴、教育关注、心理疏导、心理关怀、法律援助、家庭教育、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拟资助2个项目,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2万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4万元。

12.“党建引领”社区服务项目。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湾沚区社区辖区内开展基层治理、便民服务、社区活动、关键小事服务。拟资助17个项目,每个社区项目资金不超过7万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19万元。

(1)小区党建类:包括挖掘社区党员骨干力量,引导社区居民在小区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推进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

(2)互联互动类:包括打造“红色物业”模式、提升区域化党建质效、发挥社区在职党员作用、建设党员志愿服务队伍等。

(3)便民服务类:包括为老为小及其他特殊群体提供日间照料、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满足实际需要、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在居民小区内改造优化小区党群服务站(先锋驿站)等。

(4)关键小事类: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推动解决社区居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其他基层治理难题。

13.“情暖老兵”服务项目。为老兵提供健康护理、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服务,关爱退役军人的精神生活,满足他们人际交往和社会尊重的需要,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每个项目直接服务对象不低于50人,项目服务期内不少于开展5次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建立服务对象档案。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5万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0万元。

14.“助残就业”服务项目。对六郎镇、陶辛镇、红杨镇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重点是未就业的)残疾人就业现状及需求进行摸底,建立“一人一档”。根据实际开展就业指导(包括自主创业)、对接培训资源、引导积极就业等服务;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用人单位等方式为残疾人开拓更多就业岗位。每年举办线下专场招聘会不少于2次,每次提供岗位不少于20个。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6万元。

15. 心理疗愈站项目。在湾沚区殡仪馆内建立心理疗愈站,为逝者家属提供心理援助服务,依据每位家属的具体状况,实施系统化的心理评估与个性化干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情绪疏导、认知重建、生命教育、哀伤辅导、设立心理热线或在线平台等专项服务,通过团体辅导与个体支持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缓解家属的心理压力,引导其逐步走出丧亲阴霾,实现情感康复与心理重建;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服务,设立“生命文化宣传栏”及“孝文化宣传栏”,引导公众正视生命、珍惜当下、尊重逝者,倡导尊老敬老、感恩回馈的社会风尚,强化家庭伦理观念,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5万元。

16. 地名文化发展项目。挖掘湾沚区地名历史文化、采编地名故事、普及地名知识,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地名文化,推动地名文化创新发展。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0万元。

17. 基层议事协商项目。选择4个村居,针对村居成员议事意识薄弱、议事意愿不足、议事知识缺乏等问题,在赋权增能的社会工作理论指导下,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提升村居成员议事意识、增强村居成员议事意愿、培养村居成员议事能力,至少开展3次活动、2次专业知识培训以提升村民成员议事能力,并开展议事协商实践3次,以村居成员协商议事能力的培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拟资助4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7万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28万元。

18. 社区志愿者组织培育项目。选择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探索志愿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至少开展志愿者参与及策划志愿服务项目能力提升活动2次,开展社区志愿者培训2次,引导志愿者参与和策划“小而美”志愿服务项目2个;采取优势视角,至少动员2名发挥社区志愿者专业特长,为群众提供专业服务1次,推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拟资助3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7万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21万元。

(二)项目实施载体和周期

1.项目应在湾沚区行政区域内,在特定镇或村(社区)等区域。

2.项目应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实施。

三、项目申报和评选

(一)项目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芜湖市、湾沚区两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符合以下有关条件的,均可申报: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满足项目活动开展需要的场地。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有满足项目组织实施要求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团队。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专(兼)职会计人员;依法纳税、依法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4.2023年度检查(报告)合格,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5.组织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记录,组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所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1.已单独或联合成立党组织。

2.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3.荣获湾沚区“群众最喜爱的社会组织”荣誉称号的。

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所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1. 在芜湖市、湾沚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已立项项目终止实施,或者实施后结项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不可申报项目。

2. 项目实施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其他组织已针对同类服务对象提供相同服务或者已安排专项资金。

(二)项目申报和评选流程

1.公开申报(2024年11月1日—11月14日)

拟申报单位依据项目范围,选定项目服务对象,进行项目需求分析,编制项目申报书,准备申报材料,于2024年11月14日17:00前报送,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资质审核(2024年11月15日—11月19日)

项目申报截止之后,由承办单位对申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参加方案评审。

3.方案评审(2024年11月20日—11月24日)

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进行评选,确定拟入选项目。

4.公示立项(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

面向社会公示拟入选项目名单,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协议。

(三)项目评选依据

项目评选主要依据项目方案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需求迫切。项目回应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且现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有效覆盖,亟需公益服务项目介入。项目前期开展需求调研,调研方式科学合理,结论清晰明确。

(2)项目内容具体。项目服务对象明确,项目目标有效回应服务对象需求,项目服务内容聚焦项目目标,具体可量化,实施进度安排合理。

(3)项目预算合理。项目经费预算详细,经费使用安排与项目服务内容、进度安排匹配,资金投入能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4)项目具有公益性。项目公益特色鲜明,能有效弥补现有公共服务的缺位或不足,提升公益服务水平。

(5)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工作方法等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能充分体现“助人自助”等理念,有效调动社会资源达成项目目标。

(6)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项目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形成较为规范的模式,在本地持续运营或在类似的地区推广和复制。

四、活动经费安排、项目预算及使用要求

(一)活动经费安排

1.活动经费预算总预算361.2万元。其中区委组织部安排119万元、区民政局安排109.2万元、社会工作部安排49万元、区妇女联合会安排2.4万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6万元、团区委3万元、区残联6万元、区慈善协会安排48.6万元、湾沚镇政府安排3.6万元、六郎镇政府安排1.2万元、陶辛镇政府安排1.8万元、红杨镇政府安排7.8万元、花桥镇政府安排1.2万元、民主社区安排2.4万元。

2.项目经费分两次支付,项目协议签订后支付经费预算的7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支付剩余30%。

(二)项目预算要求

参与项目的专职工作人员工资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他兼职工作人员(包括无法提供连续3月社保缴费证明的专职工作人员)补贴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40%,志愿者补贴(含交通补贴和用餐补贴)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前述三项合计不超过总预算的60%。

(三)项目经费使用要求

1.项目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独立建账核算。

2.承办单位每季度对正式登记注册不满三年的立项单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督导。

3.立项单位如因项目实施需要变更预算,应报项目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同意,且变更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4.所有支出均应提供正规的票据,如有小额志愿者补贴发放等不能提供正规票据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补贴领取表、服务记录、照片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方案中有关期限、期间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

(二)凡申报项目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0553-*******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立项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实施项目时,应及时向承办单位或主办单位提出。

(五)立项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与服务对象产生的法律纠纷自行承担,与主办单位无关。

(六)立项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以适当形式对外展示“芜湖市湾沚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及主办单位标识。

(七)立项单位未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及项目协议约定实施项目的,主办单位不再拨付项目资金;情形严重的,主办单位有权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



附件:

芜湖市湾沚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doc

芜湖市湾沚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x

芜湖市湾沚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需求调研报告(模板).docx

芜湖市湾沚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载体意见(模板).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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