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客运段普速列车商品销售招商
上海客运段普速列车商品销售招商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商邀请书
第二部分 招商产品数量、质量、服务和销售人员要求
第三部分 招商评审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 招商邀请书
上海客运段就普速旅客列车商品销售招商服务供应商需求通过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招商,邀请贵单位就商品销售的提供、经营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2025-列车商品销售
二、项目名称:上海客运段普速列车商品销售招商
三、项目内容:普速列车商品销售
四、质量功能及技术指标要求:见第二部分
五、潜在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具备商品销售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具体规定;
3.其他:满足国家、国铁集团、集团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六、报价单位须知:
1、报价:报价单位需制作报价一览表,报价采取利润分成模式(含税价),并设置底价。
2、执行时间:2025年1月1日起—2025年12月31日止。
参加综合评审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所售商品的质量保证等承诺书。
3、其它事项:
(1)本次普速列车商品销售招商是为解决普速旅客乘车期间对商品购买的需求,更好地为旅客提供旅行服务。
(2)参加单位应当按照招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书,报价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书应当对招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3)参加投标企业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格供应商。
(4)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在报名通过后,应向甲方缴纳竞商保证金(招商包件底价的10%),竞商保证金可通过现金、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客运段、账号100*****090********)。招商评审中商公示结束后,甲方会按原方式退还竞商保证金。
竞商文件递交截止至中商公示期结束前,竞商人撤回、撤销竞商文件或拟中商人提出放弃中商的;在中商公示期结束后中商人提出放弃中商的,以上情况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按照以下顺序提交规定的全部资料。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准确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作为不良行为供应商,立即取消参与招投标的资格:
招商函-附件1
企业信息-附件2
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3
有关招商产品供应方的经营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企业机构代码等)、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报价一览表-附件4
编制的招商资料一份,装订成册。装订要整齐坚固,不得用活页夹(建议版式用A4纸双面打印胶黏装订,以便存档)。直至评审会议现场启封。
5、竞标人参与报价的报价书密封后评审会现场方可开启,同时对报价承担法律责任。
七、评审办法:综合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密封的报价书,综合考虑供应商报价情况及提供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后选择供应商,经评议后生成成交结果。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下午16点止(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1-******** 联系人:张先生
九、谈判时间:另行通知(谈判时携带密封评审会当场开标)
谈判地址:上海市民德路31号上海客运段(具体地点随时间通知)
第二部分
招商产品数量、质量、服务、和销售人员要求
一、招商车次及底价
1.包件(1)上海—北京1462/1次(32.26万元起)、上海南—重庆北Z257/8次(14.72万元起);
2.包件(2)上海—广州Z99/100次(25.13万元起)、上海南—襄阳K1127/8次(6.73万元起);
3.临客列车、旅游列车(不设置底价)。按实际完成商品销售收入的28%起作为提成收入交于甲方。
注:如2025年度内,发生因列车始发站调整等因素造成列车搬迁的,同步调整该车次销售商品区间。
三、列车销售人员要求
列车上车销售商品人员年龄在53周岁及以下并具备初中或以上学历。
四、质量及服务保证条款
1.供方需对列车商品销售依法合规性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劳动法》等相关法规,遵守甲方及其上级单位铁路食品运营、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服务标准等进行经营。
2.供方应当执行物价管理规定,商品应当明码标价、质价相符。销售商品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发票。
3.供方负责列车销售商品的进货管理,所售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4.供方需对其销售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销售人员应熟知铁路安全知识、基本服务标准、阶段性客运服务工作要求,在乘务途中应自觉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
五、质量追究条款:如因商品销售、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铁路运行秩序不正常、设备设施故障、旅客及工作人员人身财产伤害导致的纠纷时,均由供方负主要责任,并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
招商评审相关内容
一、招商评审程序
本次招商采取综合评审方式进行。
1.招商单位将组成项目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审方式进行,对评审全过程做书面记录。
2.资格性审查:评审工作开始后,评审小组须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招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3.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审查每份竞商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商文件的要求。
4.确定中商候选人,评审小组根据安全、服务质量、经营、产品、报价等多方面条件采取打分形式进行评定,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评审小组优先选择技术力强、服务质量好、信誉高的竞商人推荐为中商候选人。
5.评审小组将集体决策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商候选人,报段党政联席会决策确认,同步将招商结果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向集团公司经开部报备。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商单位有权取消其竞商资格:
围标和串标处置:
在招商过程中发现竞商人有围标或串标行为时,该次列车商业项目招商中止或有围标串标行为竞商人参与的项目包件作废,同时将该竞商人纳入经营开发招商“黑名单”。
二、评审内容
上海客运段2025年度委外商品销售供应方竞商评审细则
项目类别 | 评审内容 |
资质 (5分) | 1.企业是否具有3年以上从事列车销售服务经历。(2分) |
2.企业是否有系统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分) | |
安全 (5分) | 1.企业是否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安全制度。(2分) |
2.是否符合新安全生产法以及铁路的相关规定。(2分) | |
3.是否为本单位销售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1分) | |
经营 (5分) | 1.是否能按照段要求按时上车开展经营,并执行铁路服务标准。(2分) |
2.对所供商品有无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2分) | |
3.企业是否有规范的职工管理奖惩管理制度。(1分) | |
报价 (75分) | 根据报价情况打分。投标报价采取利润分成模式,销售收入(税率13%)底价为实际经营收入的32%,达到底价者得60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加5分,该项最高得分不超过75分。 |
资信 (5分) | 公司近3年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 |
产品 (5分) | 1.能否对破损商品进行调换、退货。(2分) |
2.所供定型包装食品是否适合列车经营。(3分) |
三、其他说明
1.竞商人应仔细阅读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有疑问,可在竞商文件报送截止日期前来电、书面向招商单位咨询,以便补充答疑,对招商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如果竞商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澄清而造成后果的,招商单位不承担责任。
2.招商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确认。
3.未中商者,不再回函说明,所报材料不返还。
附件1:
综 合 评 审 招 商 函
上海客运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客运段普速列车商品销售招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编号:2025-普速列车商品销售)已收悉。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综合评审,并授权下述代表人 全权代表我单位,提交评审资料一份。
我单位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完全响应、认可招商文件条款,同意按照招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书。
2、愿意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供所有准确资料。
4、遵守招商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所有有关本次综合评审采购通知、信函、电话按下列方式联系: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政编码:
参加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 |
邮编: 地址: 省 市 | |
营业执照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号码: | |
开户行: | |
帐号: | |
企业性质: 国营( ) 集体( ) 三资( ) 股份制( ) 私营( ) | |
企业属性: 生产( ) 代理( ) | |
企业类别: 局管内( ) 路内( ) 路外( ) | |
质量认证体系: | |
E-mail: 电话传真: | |
联系人 | 法人代表: 电话: 移动电话: |
姓名(1): 电话: 移动电话: | |
姓名(2): 电话: 移动电话: | |
备注: |
注: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应请书写清晰。
单位盖章:
附件3:
承 诺 书
上海客运段:
若我公司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客运段普速列车商品销售招商(编号:2025-普速列车商品销售)成交,我公司承诺如下:
1、根据贵段需求计划,有序安排销售人员及商品上车销售,保证满足服务需求。
2、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行业标准要求。
3、我公司保证向使用单位供应商品,同时规范做好人员培训及安全管理工作,服务单位发出通知后,我公司保证按质量保证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承诺单位(章):
承诺单位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附件4
报 价 一 览 表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包件(1或2) | 底价(含税价) | 收入分成比例(含税价) |
注:分成比例需注明供应商及上海客运段。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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