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租用简易询价公告—F4008
大客车租用简易询价公告—F400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客车租用 二、项目编号:2024-JKFPDF—F4008 三、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 预计11月7日至11月13日(具体时间以我部通知为准),供应商每日需派遣大客车保障我部外出活动,预计行驶路线为往返北京市密云区—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单程距离约135公里),预计大客车15台次;北京市顺义区—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单程距离约80公里),预计大客车7台次。往返必须走高速,供应商不得有车辆行驶里程和时间要求。 车辆类型: 50座以上大客车。 车辆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为“绿标”车,且车辆符合国家营运标准,车辆性能良好,车内整洁,如途中发生故障,由供应商协调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或另行派发替换车辆,由此一切损失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每天至少准备1辆大客车供我部备用,车龄不超过8年,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向我部提供具有良好车容车貌,温度高于25℃或低于8℃时必须启用冷暖设备。 4.供应商必须保证为我部提供服务的车辆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严禁运载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品。 驾驶员要求: 1.拟派车辆驾驶员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提供由车辆驾驶员本人签名并经供应商确认(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驾驶员必须持有A1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拟派的驾驶员应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驾驶技术过硬,且能够接受临时加班(包括周末和其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5岁,并提供人员信息,包括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政治审核资料、体检健康证明等。 3.拟派的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严禁在车内吸烟,不允许与我部及乘车人员发生争执和冲突,如发生冲突或有伤害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否则我部有权从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里扣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足部分由供应商另行支付。 4.拟派的驾驶员严禁酒驾、醉驾,如发现酒驾、醉驾行为,我部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供应商相应责任。 报价要求: 1.采用最低价法,供应商按每项租车内容单价报价,分别乘以每项预计租车台次,求和算出报价总金额,价格分按总金额最低的供应商为最高分,具体如下: 总金额=密云至香河报价×预计台次15台+顺义至香河报价×预计台次7台 密云至香河报价限价不超2200元,顺义至香河报价不超1800元,总金额不超*****元。 商务要求: 1.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每车迟到一次,扣除供应商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 2.供应商未提出书面申请并未经我部同意私自更换车辆或驾驶员视为违约,每更换一次,扣除供应商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 3.供应商无故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我部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我部仅按实际租用车辆支付租赁费,油费、高速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我部除租赁费外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5.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向我部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共4000元(肆仟元整),我部在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服务后,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其他要求: 1.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范围包含包车客运内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保证行车安全,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在为我部提供服务时间内及其他时间如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伤、我部人员受伤,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我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拟派的驾驶员必须服从我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接送乘客乘车上、下、停靠等安全工作,因供应商及其驾驶员操作失误、违法违章停车、运载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品,由此发生车辆损伤、我部人员受伤,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我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范围包含包车客运内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0:0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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