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中心特殊药用辅料空心胶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制剂中心特殊药用辅料空心胶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制剂中心特殊药用辅料空心胶囊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行政区域 银川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17: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0951-*******
代理机构名称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瑾、王瑶、苏永刚0951-*********************
附件:
附件1 附件-文件下载登记表.docx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制剂中心特殊药用辅料空心胶囊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制剂中心特殊药用辅料空心胶囊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0-2421XB0109-0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制剂中心特殊药用辅料空心胶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万粒)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制剂中心特殊药用辅料空心胶囊采购项目

特殊药用辅料空心胶囊

1

详细的技术需求以磋商文件为准

166.00 元/万粒

本预算金额为单价预算金额,本项目按照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66.00 元/万粒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于20个日历天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磋商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供应商为代理商则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登记状态为‘A’的证明文件(具体以磋商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则只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登记状态‘A’的证明文件(具体以磋商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按照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文件下载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j_xb_******@163.com,未按要求或超过上述时间发送电子邮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参与采购活动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王瑾、王瑶、苏永刚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9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殊药用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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