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配电箱产品招标公告

交流配电箱产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交流配电箱集中采购(2016年)(招标编号:QCZB-FJLT-*******),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交流配电箱和油机切换箱,主要应用于室分机房、基站、综合接入点、中继及汇聚机房的新建、扩容及运维技改项目。交流配电箱采购预估数量3780台,交流切换箱1515台。预算金额1175万元(不含增值税)。

1.2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项目实施地点:福建全省

1.4项目交货时间: 《采购订单》发出后不超过20个日历日到货

1.5合同执行期限:以中标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1.6 产品保修期:初验后至少3年原厂保修售后服务。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为低压配电产品制造商;

2.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须具备同等条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投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2.5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信息;

2.7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有分支机构,或有常设办事机构(需提供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文件或用于办公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方或承租方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办事机构名称),如未设立上述机构的应提供中标后15日内设立的承诺函;

2.8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3C认证及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配电箱及主要部件(微型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切换刀闸、ATS)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2)配电箱所配防雷器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第八批及以后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信防雷产品目录内,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微型断路器、塑壳断路器、ATS取得美国UL或欧盟CE认证证书。

2.9投标人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针对国内公众通信系统地市级及以上单位交流配电箱销售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3500万元。提供相应合同彩色清晰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号、金额页及其前后2页与产品清单;(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

2.10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所有条款、合同所有条款,凡技术规范所有条款、合同所有条款出现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11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样品三相交流配电箱(自重启32A)、三相交流配电箱(63A)各1台。

2.14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10)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4楼招标业务部。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在收到此“招标文件”之后3天内,投标人应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投标/报价联系人)信息添加、iPASS产品(投标密钥)网上购买,供应商注册咨询:****-********(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潜在投标人持有已激活、并成功绑定项目联系人信息的iPASS方可参与本项目电子化投标,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 含纸质、电子)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1月21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开标大厅,同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电子文件上传“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则以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邮编:3500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联 系 人:徐宏敏 电话:189*****897 电子邮件:189*****897@189.cn">189*****897@189.cn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8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品 交流配电箱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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