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九丰智慧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泰山九丰智慧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山九丰智慧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泰山九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山九丰智慧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FC-GC-********-02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温室大棚共计90栋,并对种植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同时建设相关农业配套设施。包含新型大跨度日光温室、无立柱土蓄热日光温室、玻璃温室大棚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88万元。 2.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中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泰山九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湖屯镇湖屯镇政府西300米路北湖屯镇党校 邮 编:****** 联 系 人:段经理 电 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嘉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胜东路29号,鲲鹏商务楼三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538-*******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肥城市农业农村局????0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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