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招标公告

红河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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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红河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SN2024-101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县城排水防满设施建没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18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廾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网79.945km,内满点治理1处,棒水沟修复13.50m,县城水
塘治理7处等。项目总投资为*****.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6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县城排水防清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县城样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要
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项日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土建)且须为本单
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备2023年10月份
(含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验的证明(社保证
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
(1)段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改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论的案件,
或涉及正在诉论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无因投标人违
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论记录(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回”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
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日
18时00分至示南双宁T得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9号德润
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17栋2301)持O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600.00元/份,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
河北庭8栋首座商务中心写字楼19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
河北庭8栋首座商务中心写字楼19楼)

七、其他
红河县城排水防满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河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日已由《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红河县城排水防捞设施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建发〔(2024)14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红河县奔康城乡
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
部分地方自筹,招标代理为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河县
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
项日投标
2。项日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日概况: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网79.945km,内涝点治理1处,排水沟修复13.50m,县
城水塘治理7处等。项目总投资为*****.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69万元。
2.2招标范围:(1)初步设计概算审核:(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审核:(3)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4)工程竣工结算市核,配合市计部门市计。注:具体的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以委托人委托为准,委托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内容按实
结算,各阶段结算时咨询费不作调整。
2.3服务周期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委托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相应业务范围周
期按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完成委托内容的造价咨询服务。
2.4服务地点: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
有据,造价咨询质量接受审计机关监督。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土建)且须为
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备2023年10月
份(含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保

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
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
或涉及正在诉论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日造成重大影响无因投标人违
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栽和诉论记录(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
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日18时00分至
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9号德润春城花园润地
商务中心17栋2301)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③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600.00元/份,售后不退。
5.2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
道580号银河北庭8栋首座商务中心写字楼19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文件,视为撒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蝶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m.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
联系人:余工
电话:186*****60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9号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17栋2301
联系人:毕林
电话:137*****51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
联系人:余工
电话:186*****601
电子邮件:263*****168q4.c0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9号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17栋2301
联系人:毕林
电话:137*****515
电子邮件:********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疼幻
(签名)
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排水防涝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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