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投建运一体化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投建运一体化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投建运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关于开展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17号)《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4〕007号)《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E03-03-10、E03-03-14地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40号)《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市政道路及地下空间NB3路(ED56-EA3北段)、ED57路(NB3-ND48段)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96号)《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E03-07-03、E03-07-04、E03-07-05地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64号)《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市政道路及地下空间ND47路(ED73-EA3南段)ED73路(NC8-NB3段)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63号)《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E03-08-01、E03-08-02地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65号)《关于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市政道路及地下空间NB3路(ED73-EA3南段)、ED73路(ND63-ND64段)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0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雄安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投建运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启动区金融岛片区。

2.2建设规模:

金融岛站周边一体化开发项目位于启动区金融岛片区。包含7宗地块(E03-03-10、E03-03-14、E03-07-03、E03-07-04、E03-07-05、E03-08-01、E03-08-02),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投资约97.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办公楼、商业、公寓、公园绿地、市政道路及配建设施(包括交通接驳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地下一层城市公共活动层及疏散口、市政设施)。其中:

E03-03-10地块总建筑面积约******.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E03-03-14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E03-07-03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E03-07-04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430.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30.0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市公园绿地与广场用地;E03-07-05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E03-08-0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9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E03-08-02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具体项目规模以最终批复为准。

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

土护降工程(不含E03-03-10、E03-03-14号地块已实施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工程、燃气工程、幕墙、景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同时对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30%的股权进行报价。投标人在中标后承诺以不低于投标时的股权报价,在规定时间及场所参加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竞价成功后,参与项目整体招商运营工作。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为1278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8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施工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③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1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已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包含上述公共建筑工程规模的项目)的施工业绩(公共建筑工程的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文件为准)不同标段可以累积计算)。

注:1.公共建筑指:《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2019中第2.0.3条“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2.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4)②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z.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e项修改为本条);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g项修改为本条);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h项修改为本条);

aa.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a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c.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p项修改为本条);

ad.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r项修改为本条);

af.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以上t、u、v、w、x、y、z、aa、ab、ac、ad、af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z、aa、ab、ac、ad、af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八家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至少明确联合体各方具体分工、明确负责股权投资任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联合体分工填写的参考格式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9款”)

②联合体投标应分开委派人员,联合体牵头人由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工作量占比比例最大的单位担任并委派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

④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工情况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

⑤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4)、(5)项要求;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其他要求:

1)施工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财务要求:①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分工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满足)

②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实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可自行支配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2亿元(提供银行盖章的资金证明材料),并承诺该资金为非债务自有资金。(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分工中负责股权投资任务的成员合计满足即可)

③近3年每年财务状况良好均无亏损、净利润均为正值(年限要求同财务审计报告年份要求,证明材料要求同财务审计报告材料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分工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满足)。

3)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同时对雄安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30%的股权进行报价,该价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以不低于投标时的股权报价,在规定时间及场所参加雄安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受让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雄安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30%的股权。本项目的中标人(如为联合体中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股权投资出资的各方),承诺以不低于本次投标时“投标承诺函(二)”中所承诺的股权报价金额竞价,受让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雄安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30%的股权,竞价成功后,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履行股权转让程序。本次投标时“投标承诺函(二)”中所承诺的股权报价金额最低不得低于对应的评估价格,即¥*********元整(人民币柒亿捌仟贰佰零叁万贰仟元整),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初步评审环节。

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均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盖章及在第六章 八、其他材料(一)投标承诺函上盖章。(实物章或电子章均可)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9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安雄商金融岛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容信路2号

联系人: 谭经理

电 话: 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联系人: 周工、郜工、刘工

电 话: 031*****973+分机号(8001)

电子邮件: **********@q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和https://www.xaprtc.com。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312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 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2 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10.13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 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10.16 (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郜工
联系电话:0312-*******转8001
电子信箱:**********@qq.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②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电话:0312-5620123,邮箱:ggfwjjyjd@163.com。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7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

10.18 2024年5月11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需使用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申请人需要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0312-5620124进行咨询。

10.19尚未注册或提交信用评价信息的施工单位尽快登录http://203.110.221.107:8081/SzjsCustomQY/frame/pages/login/memlogin注册或提交。开标时,信用评价系统未显示注册单位信息的,信用评价分值为0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信用标的信用评价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以前最后一次信用评价季度性更新(包括实时更新)的分数为准。联系方式: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8530进行咨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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