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招商公告

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村等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立项的批复》(成自然资业务〔2024〕346号)文件要求,受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人民政府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新津分公司就“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发布招商信息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项目招商主体

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人民政府

项目批准文号

成自然资业务〔2024〕346号

预计节余指标

4.1742公顷

项目概况

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何店村、九莲村、文山村、新河村、永兴社区、烽火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共搬迁267户,拟拆旧复垦地块总面积约为13.9139公顷,最终以实际复垦验收面积为准。

集中居住区概况

/

建设现状

目前为农村宅基地

注:1、以上数据应以实际发生数据为准。

2、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以项目执行依据文件为准。

二、投资方式及金额

(一)投资方式

投标人须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资金。

(二)投资金额

项目实施周期为36个月,预计项目总投资*****万元(最终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 投资回报

按照双方具体签订的回报方式、回报内容为准。

三、投资人(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独立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不良财务记录和商业失信情况,具有投资项目的资金实力,认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二)独立投资人(意向投资人)须提交书面承诺函,承诺以下事项:

1、承诺在签订《投资合同》后,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资金。

(三)在招商信息公告期截止后,招商人可派出考察组,对潜在投资人进行实力考察,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考察。

(四)意向投资人在被确认为投资人后,需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与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

(五)提供至少一个类似项目投资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保证金事项

(一)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交纳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6 时前交纳(以到达交易所账户为准)

保证金交纳账户

至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新津分公司现场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由工作人员告知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二)保证金处置

1、在确认中选投资人后,中选投资人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2、未中选投资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确定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未按通知时间参加综合评定的。

(2)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3)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影响公平交易的。

(4)未履行相关承诺的。

(5)被确认为投资人后,逾期或不履行签约或放弃投资的。

(6)其它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五、交易服务费事项

(一)中选投资者须按预计项目总投资(*****万元)的千分之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中选投资人缴纳交易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服务费由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区分公司协助开票。

六、招商时间

(一)时间表

招商信息公告期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综合评定文件》下载期

2024年11月5日起登录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主网站下载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5日9时起至2024年11月11日 16 时止

《综合评定文件》编制期

意向投资人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 2024年11月11日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根据文件要求编制《综合评定文件》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则另行发布招商公告进行招商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摘牌成交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定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0时开始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分公司

(公司地址:新津区兴义镇张河村不二果园子600号(食物减法旁))

(三)联 系 人:卢先生

(四)联系电话:028-********

七、招商流程

本次项目招商采用综合评定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具体流程如下:

(一)符合报名条件资格的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向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区分公司提交《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函》。

(二)意向投资人在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函》后,自行组织实地踏勘,并根据招商方制定并确认的要求编制《综合评定文件》。

(三)成都农交所组织评审人员根据意向投资人编制的《综合评定文件》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事项、标准详见《综合评定文件》)。

(四)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该项目成交,需在取得《成交确认通知书》30天内与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

(五)项目有两家及两家以上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参与综合评定的,按综合评定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为备选投资人。

(六)出现以下情况的,项目不成交,另行组织招商:

项目无意向投资人报名或参与综合评定的意向投资人《综合评定文件》综合评定分数均低于60分。

八、报名时应提供资料

(一)投资人信息确认表。

(二)项目竞买申请书,项目竞买保证金协议。

(三)独立投资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交“多证合一”证件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

(五)独立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独立投资人如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八)独立投资人有权机构签字(签章)确认同意参与项目投资实施的文件材料。

(九)意向投资人书面承诺书。承诺以下内容:

1、承诺在签订《投资合同》后,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资金及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意向投资人不存在如下任何情形: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或因重大违约被解除合同的。

(十)需确认信息。

九、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人(意向投资人):

在进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商时,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投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提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投资人从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存在如下风险:

宏观经济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内经济市场的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政策风险:有关土地管理及土地综合整治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存在变化的可能,这将引起建设用地指标市场交易方式及市场价格的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运营风险:由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受政策变化、区域环境、拆迁工作、项目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运营存在一定的风险,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信用风险:本项目不实行担保交收,由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存在周期问题,可能存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融资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对方无法完成指标验收、交付指标等问题,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实施受阻,会使您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其他风险:由于您投资决策失误、投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在您进行交易中他人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

特别提示:

本交易所敬告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身的需求制定投资策略,充分了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商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风险揭示书并不保证揭示此投资项目的全部投资风险。在您参与此项投资前,请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十、本公告由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电话

招商方联系人:帅先生(138*****528

新津分公司联系人:卢先生 (028-********

成都农交所新津分公司

标签: 增减挂钩 用地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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