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药材产加销一体化示范园区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隆化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药材产加销一体化示范园区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项目编号: | GC130*****240077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11 23:59: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11-10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1-26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4-11-26 09:0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药材产加销一体化示范园区EPC已由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隆数政投资复〔2024〕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县尹家营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唐山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化县尹家营满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隆化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药材产加销一体化示范园区EPC (2)项目地点:隆化县尹家营乡张家营村、隆化县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产业园;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在尹家营乡张家营村建设库房2000平方米、阳光晾晒房1000平方米、晾晒场 6419平方米、烘干房 2 套。 (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底前完工。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在尹家营乡张家营村建设库房2000平方米、阳光晾晒房1000平方米、晾晒场 6419平方米、烘干房 2 套。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和建安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等。 (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在尹家营乡张家营村建设库房2000平方米、阳光晾晒房1000平方米、晾晒场 6419平方米、烘干房 2 套。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和建安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应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2)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按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承财采(2021)2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单位加盖牵头人印章即可(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5 00:00至2024-11-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隆化县尹家营满族乡人民政府 王鑫 031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承德信南建筑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宋丽红 031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隆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信南建筑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隆化县尹家营满族乡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隆化镇天洋花园1号底商三层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鑫 | 联系人: | 宋丽红 |
电话: | 0314-******* | 电话: | 031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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