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车辆段动车组油脂化验设备维修委外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南宁车辆段动车组油脂化验设备维修委外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南宁局-南宁车辆段现就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车辆段动车组油脂化验设备维修委外项目招标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对南宁车辆段2024年动车组油脂化验设备(Q100油料光谱仪)维修业务进行招标,中标方负责对招标方的油脂化验设备(光谱仪)按约定的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动车组油脂化验设备维修(光谱仪),型号Q100,数量1台,维修保养,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技术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税务登记证书。 2.竞标人须提供Q100油料光谱仪原厂家授权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并满足国家、国铁集团及行业生产的有关标准。 3.投标方须在近5年(2020年至2024年)内承揽过Q100油料光谱仪的销售业绩或维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4.投标方的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71号南宁车辆段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1月1日17时10分起至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71号南宁车辆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1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或另定另行通知的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71号南宁车辆段。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局-南宁车辆段
详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71号南宁车辆段
联系人:林盛云
电话:138*****214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南宁局-南宁车辆段
日期: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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