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项目聘请监理服务项目总部采购公告
零星维修项目聘请监理服务项目总部采购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项目聘请监理服务项目(总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2)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3)业绩要求:应答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应有不少于3个已完成或执行的建筑工程或消防安装改造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近期信用中国名单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码或硬件码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数据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零星维修项目聘请监理服务项目(总部)》,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11月7日 14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同时,需要参加线下现场谈判或腾讯视频会议,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现场谈判时间:2024年11月7日 14时00分
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3层或腾讯视频会议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电子版应答文件一份。电子版、副本必须同正本保持一致性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电子版应答文件须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扫描版);电子版应答文件(可编辑版和扫描版)使用U盘载体,随同应答文件一起密封递交。
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3层
装订要求:
(1)应答文件版面统一采用A4纸张大小。
(2)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采用双面印刷形式予以装订/胶状编制。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踏勘现场
(1)采购人组织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2024年10月 5 日10时00分
踏勘集中地点:双清路88号同方大厦、同方密云工业园、海淀区王庄路1号
联系人:崔德祥
联系电话:139*****857
(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根据踏勘现场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注:1)同一潜在供应商最多不超过2人参加。
2)踏勘现场人员应遵守踏勘现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相互交流、透露自身情况、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进行拍照(现场工作环境除外)和录音录像等。
3)对拒不配合的踏勘现场人员,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踏勘。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
联系人:肖潇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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