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野藕产业振兴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嘉鱼县野藕产业振兴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嘉鱼县野藕产业振兴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嘉鱼县野藕产业振兴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嘉鱼县野藕产业振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9-******-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县小雅乡村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49%贷款:79.51%招标人为嘉鱼县小雅乡村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嘉鱼县,主要涉及渡普镇、新街镇、官桥镇、陆溪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由西凉湖、土地湖及周边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与农产品加工配套产业园两部分组成,具体情况如下:(一)西凉湖、土地湖及周边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本工程主要由西凉湖、土地湖沿线村庄环境提升工程、西凉湖、土地湖沿线村庄水美乡村提升工程、西凉湖、土地湖闲置土地绿色利用等 3 部分组成。其中:(1)西凉湖、土地湖沿线村庄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除灌木及杂草 ******* ㎡、废弃建(构)筑物人工拆除 ******m3、人工运输(从拆除点运到路边)******m3、汽车运输(从路边到堆放点)******m3、荒地覆绿及更新工程 ****** 株、地被植物 ****** ㎡、水池 400 处、地形高低整理 ******.00m3等。(2)西凉湖、土地湖沿线村庄水美乡村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及土沟修复工程 *******m3、雨污水收集管网*****m、排水沟 *****m3、雨污水净化生态湿地 ***** ㎡、生态护坡 *****m3、沿湖村村通道路修复 ****** ㎡、游步栈道 ***** ㎡、电力线路 *****m 等。(3)西凉湖、土地湖闲置土地绿色利用主要包括搁浅区、隔断埂治理 ******* ㎡、连通渠整治工程,清淤工程 ******m3、护坡工程 4800m3、西凉湖、土地湖野藕种植区整治,浅水区水草清理工程 *******m3、水面隔浮萍、水草阻挡浮筒 *****m、配套设施工程、临时管理用房 18 处、农用配套设施 32 套等。(二)农产品加工配套产业园 : 园区总规划用地面积 98.76 亩,总建筑面积 *****.00 ㎡,计容总建筑面积 *****.00 ㎡,容积率 1.16,建筑密度 55%,建筑基地面积 *****.00 ㎡,绿地面积 7901.13 ㎡,绿地率 12%。建设内容包含:1#-8#(共8栋)厂房面积共 ****4.00 ㎡、产业配套服务用房 8352.00 ㎡、配电房 400.00 ㎡、门卫室 24.00 ㎡以及室外工程等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嘉鱼县野藕产业振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等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9000.0 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5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和1项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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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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