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招标公告
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招标公告
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2016年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 二、采购内容:(共十一个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除第七包外其他各包投标人须为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资质预审合格并纳入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车辆装备器材投标供应商范围的单位; 4、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的代理商; 5、投标人所投装备器材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或相关行业检验合格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投消防车辆须具有强制性认证(3C)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实施地或者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截止日在有效期内);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现场备查。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公开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所有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科技城支行 账 号:********4114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6楼会议室(陇南市武都区下教场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6楼会议室(陇南市武都区下教场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 九、招标人: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152*****588 十、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 系 人:王 繁 联系电话:****-******* , 189*****330 传 真:****-*******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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