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服务机构选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宁波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服务机构选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服务机构选取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21: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日湖世贸中心1号楼7楼开标大厅(二) | ||
预算金额 | ¥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001号2号楼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日湖世茂中心1号楼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 |
项目概况
宁波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服务机构选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G
项目名称:宁波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服务机构选取项目
预算金额(元):9******
最高限价(元):9******
标项名称:宁波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服务机构选取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央资金项目跟踪管理,制定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前期审核、重点项目动态管理、组织项目验收。排摸企业和园区技改需求并诊断、技改产品服务征集和供需对接、项目进展情况总结和提炼。城市试点整体工作制度建设和工作支撑,城市试点改造效果评价服务和验收。总结模式,提炼案例,推广宣介新型技术改造试点示范城市经验。开展“十五五”新型技改技术改造和工业投资专题研究,围绕重点产业谋划重大制造业投资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须组成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0%(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无强制联合体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若采取接受联合体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联合协议中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日湖世贸中心1号楼7楼开标大厅(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标签: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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