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关于G98环岛高速公路仙沟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奖励时间的公告
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关于G98环岛高速公路仙沟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奖励时间的公告
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G98环岛高速公路仙沟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奖励时间的公告
为顺利开展G98环岛高速公路仙沟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2024年1月26日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G98环岛高速公路仙沟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定府办〔2024〕3号)及工作部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日定于2024年2月5日开始。结合安置方案,现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奖励时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时搬迁奖励。在公布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自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搬迁腾空的,按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100元/㎡给予奖励,每户最高奖励2万元,超期不予奖励。
二、回迁奖励。在公布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建设房屋回迁的,每个安置户奖励4万元;在公布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31日至6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建设房屋回迁的,每个安置户奖励2万元;被征收人未在6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不予奖励。
三、货币补偿安置奖励费。在公布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并不再选择回迁安置的一次性计算支付,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1000元/㎡予以奖励,每户最高奖励15万元,超期不予奖励。
四、安置地选择顺序。按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顺序选择安置地,先签先选。
上述奖励涉及的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起至2024年3月5日止;31日至6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间为2024年3月6日起至2024年4月4日止;规定期限内建设房屋回迁的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签约地点:G98环岛高速公路仙沟互通项目指挥部(定安县定城镇定仙路106号)
联系方式:0898-********
定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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