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辆火灾应急撤离系统采购项目
新能源车辆火灾应急撤离系统采购项目
新能源车辆火灾应急撤离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420*****68000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车辆火灾应急撤离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能源车辆火灾应急撤离系统采购项目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新能源车辆火灾应急撤离系统采购项目
2.2数 量: 新能源车辆火灾应急撤离系统1项,详见供货任务书
2.3交货地点: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2.4交货期: 1)设备要求在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交货;2)在招标人现场安装调试条件具备前提下,设备到货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的安装调试工作(不含试运行),达到可以使用状态。
*2.5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甲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15%的货款;
2)到货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45%的货款;
3)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的货款;
4)质保期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货款。
5)本项目全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新能源车辆火灾应急撤离系统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等全部内容。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本项目AGV牵引小车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参加,若投标人非AGV牵引小车设备的制造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设备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2.2财务要求:/
3.2.3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有至少1份新能源整车试验应急撤离系统的供货业绩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前述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货合同扫描件如不能完全体现前述要求内容的,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合同的技术协议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有至少2份AGV牵引小车的供货业绩合同,且2份合同供货AGV牵引小车套数之和不少于10套,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前述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货合同扫描件如不能完全体现前述要求内容的,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合同的技术协议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可提供本次投标代理AGV小车的制造商业绩合同。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7)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p.dfmc.com.cn)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 2024年11月1日23时59分至2024年11月6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
4.4 CA证书(标证通)费用400元/年。
4.5 平台服务费600元/次。
4.6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内支持的任一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车城大道 7 号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武汉交易中心开标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tp.dfmc.com.cn/)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手机CA(标证通)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手机CA(标证通)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
已办理手机CA(标证通)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与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1)点击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首页中的智能机器人进行在线咨询;
(2)拨打客服电话: 027-******** 高顾问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地 址: 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3号
联 系 人: 冯娜
电 话: 152*****387
电子邮件: fengn@dfm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 系 人: 陈绮凤
电 话: 152*****876
电子邮件: cqf@dfmbidding.com
10.异议受理
10.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 陈绮凤
电 话: 152*****876
电子邮件: cqf@dfmbidding.com
10.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0.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0.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1.监管部门
监监管单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联系人:候静
联系电话:027-********
邮箱:swxx@dfmc.com.cnn
12.重要提示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为更好的服务贵单位规范参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招标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2.1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关联关系认定”“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评审中,若发现不同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对于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其中标资格也将被取消。
12.2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招标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相关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并将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投标;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
12.3重要提示
投标应避免使用非唯一硬盘系列号的电脑、公共场所电脑或者公共网络下载或者上传文件;出现电子交易异常信息的,将被否决投标;查实串通投标的,将被依法依规处罚。
投标人(参与人)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应填写全称,不得填写某先生、某女士或者拼音;身份证号应真实有效,避免错漏,否则将有被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的风险。
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为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成交)的,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已进入合同履行阶段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同时,相关单位或个人需承担对业主和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
参与相关采购招标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
2024 年 11 月 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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