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机场航站楼2025年度手持终端机租赁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机场航站楼2025年度手持终端机租赁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机场航站楼2025年度手持终端机租赁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机场航站楼2025年度手持终端机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机场航站楼2025年度手持终端机租赁项目 | |
二、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通过租赁手持机满足一线人员在乌鲁木齐机场航站楼内的业务信息传递,保障航班生产效率。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品牌型号:LTE Cellular Phone ,EP821 2.1.8G手持机,设施具备ACDM航班运行界面查询功能。 3.设备外观、配件、功能检查无损坏。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需求数量:35台 2.品牌型号:LTE Cellular Phone ,EP821 3.1.8G手持机,设施具备ACDM航班运行界面查询功能。 4.设备外观、配件、功能检查无损坏。 5.交付或实施时间:2024年12月31日 6.交付或实施地点:T2航站楼办公用房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计划租赁35台1.8G手持终端机,拟提供设备必须具备ACDM航班运行界面查询功能。 2.不可使用第三方转件对数据读取进行转发。 五、验收标准: 设备外观、配件、功能检查无损坏,配备ACDM系统。 建议合同期限:1年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独购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名称: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4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肖洋 | |
联系人电话:0991-******* | |
联系人邮箱:ghxjzbcg@airchina.com | |
八、发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同时发布。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标签: 手持终端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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